关于2014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学术交流项目申请与结题的通告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1-17浏览次数:4947

各有关学院、部门:

为了鼓励我省科研人员更加广泛地开展国内外合作与学术交流、提高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研究水平、促进我省基础研究事业的快速发展,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自然科学基金办)依据《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学术交流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2014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学术交流项目申请与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受到过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具有独立科研工作条件并且有能力、有条件举办学术交流的单位或者个人;
2.学术水平高,有国内外知名科学家和较多的本省科技人员参加;
3.学术交流主题属于基础研究范畴、对我省基础研究相应学科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4.申请的省自然科学基金学术交流项目举办时间应在2014年度内。
省自然科学基金办鼓励依托单位邀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的专家来浙进行学术交流,积极支持依托单位承办之江科学论坛。之江科学论坛是由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主办的学术论坛,以培养我省基础研究青年人才、凝练符合我省战略需求的科学问题为宗旨。论坛按照不同学科,邀请院士、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973项目等国家重点重大基础研究项目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相关专家以及省内外著名学者介绍学科前沿与最新成果、凝练学科重点发展方向、分享科研工作经验及项目申请体会,并鼓励我省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以及青年科研人员参与交流。
(二)资助额度
省自然科学基金办将根据学术交流的重要程度、本省科技人员参会人数等多种因素决定资助额度,资助经费一般为补助310万元。
(三)申请方式及填报要求
1.申请书实行全文网上填报,不接收个人直接报送和非依托单位报送的申请材料;
2.我校申报名额为1项。
3.申请人登录省自然科学基金网站,点击进入“学术交流申报”栏进行网上填报工作。
(四)集中填报和接收时间
2014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学术交流项目集中申报工作自2014116开始,至2014218截止。225前提交签字纸质申请书一式三份,并将签字盖章后的申请书最后一页——学术交流项目申请人承诺及依托单位审批意见页扫描上传至省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如是国际学术交流,须同时扫描上传会议批件。
举办学术交流活动前10日内,活动正式通知报省自然科学基金办并登载在省自然科学基金网站。在学术交流结束后2个月内,向省自然科学基金办提交符合要求的总结报告和参加人员名单。资助经费的使用依照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学术交流项目经费开支范围的有关规定(见附件)。
二、项目结题
2013年度以前(含2013年度)受到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
学术交流项目总结材料报送分为网上填报和网下纸质递交两个步骤。首先,学术交流项目负责人于2014225日前登录省自然科学基金网站,点击“学术交流总结”按钮进行在线填报并递交所在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依托单位确认无误后上报基金办。然后,项目负责人在网上下载经依托单位审核后系统生成的总结全文,打印成纸质材料,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相关附件装订成册一式二份于201433日前交依托单位送基金办存档。
联系:俞新武 88222075
                                                            
                                                         校科技部
                                                      2014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