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度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教育)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3-21浏览次数:2521

各二级学院及有关单位:
 2014年度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教育类)即日起开始申报,现将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立足宁波,体现学科特色,围绕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深入研究宁波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促进宁波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为实现“两个基本”目标、建设“四好示范区”提供智力支撑。
二、课题类别
2014年度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教育)分为:指南课题和自选课题两类,共计划立项20项左右。申请人须在《申请表》中的“课题类别”选项中作出明确选择。
1.指南课题是指申报者须依据“2014年度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教育)选题指南”提供的选题,认真进行设计、论证和申报,不要任意改动题目,也不加附标题。申报此类课题的研究者应具有强烈的问题意识和决策咨询意识,加强与实际工作部门的沟通和联系,通过科学扎实的调查和实证分析,真实反映实际情况,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
 2.自选课题是在“2014年度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教育)选题指南”以外的领域,申报者根据自己的研究专长和学术积累自由选择申报的课题。
    三、申报要求
1.课题立项向有前期研究基础的项目倾斜。课题组成员一般不超过5人,其构成倡导跨学科跨单位的组合。鼓励对重大教育现实问题进行多角度、多层次、全方位的综合研究。
2.“课题申请表”和“课题设计论证活页”必须严格按照提示填写,重点突出、简明扼要,“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不得出现申请人的姓名和所在单位等背景材料,填写的内容和字数不超出表中提示范围。
3.申请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相同内容已列入省部级和国家级相关研究课题的、承担本市年度社科规划课题未按期完成者,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
4请各单位注意控制申报数量,提高申报质量。
 四、结题和经费
1.不同类型课题需有相应的成果形式。指南课题的成果形式必须是研究报告+决策建议稿,自选课题的成果形式可以是研究报告+论文,也可以是研究报告+决策建议稿。
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决策建议稿的,决策建议稿一般控制在5000字以内,经《宁波社科简报(决策参考)》刊用即可结题。
    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论文的,提供研究报告,论文在公开刊物上发表后即可结题;论文发表时的第一作者必须为课题组组长,论文内容须与课题设计相一致。
 2.课题研究经费为每项1万元,其中5000元于立项后拨付,其余的5000元于结题后拨付。
    决策建议稿经《宁波社科简报(决策参考)》录用,可增拨2000元研究经费,如获市领导肯定性批示,再增拨3000元研究经费;需经其他专家修改整理后在《宁波社科简报(决策参考)》刊发的,或市级相关部门及各县(市)区主要领导采纳签署意见的也可结题,但不再另拨经费。
3.课题完成期限由发布方视情与申请人在研究协议书中确定,一般应在1年内完成结题。
  五、申报材料及时间
 1.《课题申报表》一式3份,《论证活页》一式11份,并附上述电子表,申请表和活页一律使用A3纸打印、中缝装订;《论证活页》不得出现申请人的姓名和所在单位等背景材料,填写的内容和字数不超出表中提示范围,否则将作为无效申请不予评审。
2.《申报汇总表》1份及电子文档;课题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在本通知中下载。
3.我校申报受理时间自即日起至4月2日,由学院统一报送校科技部,逾期不予办理务请各学院加强对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对照申报条件,对申报人资格逐个进行审核,同时认真审核申请书所有栏目填写的内容。
联系人:陈一女   电话:88222075
 
校科技部
2014年3月20日
 
附件2: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