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度宁波市社会科学团体学术活动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5-05浏览次数:2666

各二级学院、部门

     根据宁波市社科联《关于做好2014年度宁波市社会科学团体学术活动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2014年度宁波市社会科学团体学术活动项目即日起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整合理论研究资源,打造学术交流平台,活跃学术研究氛围,促进科研成果转化,发挥社科界思想库、智囊团作用,为我市全面实施六个加快战略,实现两个基本目标、建设四好示范区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申报范围

我校相关学院、科研平台(研究所、中心、基地)等单独或与其他部门(单位)联合主办的专题学术研讨会、学术年会、学术论坛等。承办的学术活动不在申报之列。

三、申报条件和有关要求

1学术活动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两为方向和双百方针。

(2)学术活动要有明确的主题。结合我校学科特点和宁波区域特色确定选题;发挥学术团体特长,面向校内外高校有关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广泛开展征文;会议形式应符合学术规范,发扬学术民主,鼓励学术争鸣;要形成会议综述,归纳主要的学术观点并加以简要述评。

(3)单独举办的学术活动征文数量不少于25篇,活动规模不少于30人;联合举办的学术活动征文数量不少于40篇,活动规模不少于50人。

(4)具体活动方案、征集的论文须提前一个月报送市社科联备案;活动结束后10天内报送学术观点综述摘要、新闻通稿(含照片)和论文集。

(5)学术活动须在2014年12月30日前完成。

四、申报和评审

申报单位须认真填写《宁波市社会科学团体学术活动项目申报表》1式2份(附电子版)报校科技部(校社科联)徐侠民老师处。申报表打印和复印使用A4纸。

材料申报截止日期为5月12日。

市社科联将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项目并予以公布立项结果

五、经费支持

1市社科联根据项目情况,给予1—3万元的项目经费。

(2)项目经费在学术活动结束后一次性拨付。

 联系人:徐侠民   联系电话:88222267

 

 

            校科技部、校社科联

2014年4月30

     附件:宁波市社会科学团体学术活动项目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