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抓紧做好院内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4-09-15浏览次数:4813

  各院、系及有关单位:

  自科研处公布2001年尚未结题的院内科研项目后,大多数老师都已办理结题验收手续,但至今仍有少数老师尚未办理结题手续。为加强院内科研项目的规范化管理,抓紧做好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承担2001年院内项目,因特殊原因至今尚未办理结题手续的老师,请务必于2002年12月31日前按结题要求(填写结题表,附三位副高以上专家鉴定意见及研究论文或报告)办理结题手续。

  二、承担2002年院内项目的老师,请务必于2002年12月31日前按结题要求(填写结题表,附三位副高以上专家鉴定意见及研究论文或报告)办理结题手续。

  三、因特殊情况不能按要求办理结题手续的,必须提出书面申请报科研处审批。

  四、对于无特殊原因不能按要求结题的老师,将取消下年度申报项目的资格。

  请各有关单位加强科研项目的规范化管理,组织有关老师认真做好院内科研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