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及有关单位:
根据院科研工作要求,具有副高以上职称以及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及科研人员,每学年至少要给学生作一次学术讲座;院学科带头人每学年至少要作二次学术讲座,讲座内容的书面材料及电子版本由各院科研秘书收集后报科研处存档。请根据院科研工作要求精神,认真做好本学期学术讲座计划安排工作,并于9月20日前将计划安排情况填表(附表)报科研处(单位盖章并报电子版)。
各院及有关单位:
根据院科研工作要求,具有副高以上职称以及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及科研人员,每学年至少要给学生作一次学术讲座;院学科带头人每学年至少要作二次学术讲座,讲座内容的书面材料及电子版本由各院科研秘书收集后报科研处存档。请根据院科研工作要求精神,认真做好本学期学术讲座计划安排工作,并于9月20日前将计划安排情况填表(附表)报科研处(单位盖章并报电子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