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化产业产权理论与产权制度研究》成果简介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9-10浏览次数:4491

 

“中国文化产业产权理论与产权制度研究”这一选题,属于产业经济学框架内文化产业产权理论体系建构及产权制度建设的文化艺术管理综合研究。产权指所有权和从所有权衍生出来的其他财产权构成的财产权系统的统称。所有权本质上是一定社会中财产权在法律上的表现。一旦从法律关系领域进入经济活动领域,它就演化为产权关系。产权的“法律规定”和“契约”原则,体现的是制度安排,其内涵要比所有权宽泛得多。产权概念侧重于对财产实体的动态经营和财产价值的动态实现。本课题在论述文化产业体制创新过程中,很少提及敏感的所有权制度改革,而是强调文化产业产权制度改革。
目前我国文化体制改革发展的主要思路表现为经营性文化单位和公益性文化单位分置,其中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公益性文化单位进一步深化内部机制改革。文化体制改革不仅涉及到文化产业的微观体制,而且也包括对文化产业进行监督管理的宏观体制。产权制度日益成为不可回避的问题。建立健全的文化产业产权制度应该是我国文化产业体制创新的突破口,并且在今后中国文化产业的深层次改革方面将占据十分重要的地位。目前经营性文化单位实行转企改制,民营企业也参与国有文化单位的改革与发展,文化产业也存在从国有产权和集体产权向多元化产权转变的现象。
由于文化事业作为社会公器的特殊性,长时间以来我国不允许出现私营文化企业或外资文化企业。目前,创建股份制文化单位已经得到业界和主管部门的重视,主要是以股份制为主要形式。文化产业公有产权与私有产权在混合所有制经济中互相渗透,互相融合,扬长避短,形成利益共同体,最终形成权责分明的独立市场主体。但是,怎样认定公益性文化单位与国有文化产业的公有产权?混合所有制文化产业公有产权与私有产权如何共生?如何实现国有文化产业产权多元化转变?民营企业在股份制文化企业尤其是新闻出版业中能够占有多大股份?活跃的民营资本进出股份制文化企业有无必要受限制?如何保证公益性文化单位在民营股份影响下的社会效益?
课题研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对文化产业产权理论体系的研究。主要论证:第一、明确文化产业产权观的取舍。用发展的马克思产权理论指导我国文化产业现代产权制度建设,不排斥对现代西方产权理论的吸收和借鉴。第二、分析文化产业的产权结构。明确文化产业产权所有者主体和客体的使用权、受益权和让渡权的具体内涵及其在文化产业领域中的特征体现。第三、确立文化产业公有产权和私有产权的范畴。文化事业单位吸收民营资本转企改制后私有产权与公有产权的运作特点。非公益性文化事业产权特质表现形式问题。
2.文化企业产生与发展中的产权分析。主要分析:第一、文化企业产权结构和企业行为。第二、文化企业产权组织形式。第三、文化企业人力资本产权。无论是文化事业单位和文化企业单位,物力资本产权和人力资本产权相互结合、相互匹配、和谐对称,人力资本产权一直存在。加强保护文化创作个体对排他性产权的拥有。
3.文化产业公有制为主的现代产权制度的构建与研究。主要研究:第一、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文化制度历史沿革与文化产权保护分析。第二、明确文化产业产权制度的目标模式:权利主体归属清晰,权责明确内在约束,维护权利主体的合法权益;第三、建立健全文化产业现代产权制度的突破口:产权多元化。第四、文化产业股份制的适用性和局限性。第五、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设文化产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案例:浙江创新文化发展产权体制措施与经验(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