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农田建设政策制度研究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者:袁茂发布时间:2024-03-29浏览次数:13


各二级学院及相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推动藏粮于地战略落实落地,高质量完成农田各项建设任务,根据《农业农村部农田建设管理司关于2024年继续开展农田建设政策制度研究活动的通知》(农建(制度)20236),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度宁波市农田建设政策制度研究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方向

参照部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单位可在“分区域分类型高标准农田建设成本分析研究”“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体系研究”“新增耕地质量鉴定与评价”等三个参考研究方向中选择1-2个开展研究(参考研究方向附件1)。也可针对当前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结合本地实际另选其它主题。如另选其它主题,请提前与我局沟通。具体研究可自行开展,也可委托相关科研院所、事业单位或基层农业农村部门开展。各地最终研究成果质量由各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统一把关负责,每个区(县、市)一般不少于2篇。

二、有关要求

()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开展农田建设政策制度研究活动,是推动农田建设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智力支撑。各区(县、市)和有关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结合市委“创新实干奋进年”行动,紧扣当前耕地保护和农田建设的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组织多方力量,精心开展调查研究,力争形成一批

具有宁波辨识度的高质量研究成果。

(二)严格程序,注重质量。申报负责人要注重研究的质量和时效,及时部署开展研究工作,不能以工作总结代替研究报告。请申报负责人按照格式要求形成最终研究报告,参照通知(见附件2),总体篇幅不少于3000字,不宜超过8000字。

(三)强化激励,注重转化。农业农村局将组织专家对研究成果进行综合评价,对质量较高的研究成果和活动组织效果明显的予以表扬。并将研究报告择优选送至农业农村部农田建设管理司,经征询作者同意后,争取在《农田建设发展报告》《农田建设简报》等渠道摘要刊发,或推荐至《宁波农业农村》《宁波农业科技》等期刊刊发。

三、申报事项

请各学院科研秘书严格把关、做好初审审核,于2024528日前将研究课题框架报科研处上报。827日前将最终研究成果纸质版交至科研处,电子版(PDF+Word版,署名申报者姓名)发送至邮箱376984235@qq.comWord版本应为排版校对后的最终稿。

联系人:陈碧娥,徐侠民(88222075)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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