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度鄞州区宋韵文化专项课题(市级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袁茂发布时间:2024-04-08浏览次数:10


各学院、部门:

现就2024年度鄞州区社科联(院)(宁波市宋韵文化中心)市级宋韵文化专项课题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报

宁波市宋韵文化中心由宁波市社科联(院)与鄞州区社科联(院)共建,由鄞州区社科联(院)负责日常运作。本年度课题采用自选题模式,申报者须紧紧围绕宁波宋韵文化、蒙学文化(三字经文化)、海丝文化等,结合自己研究专长及学术积累自选题目开展课题研究和申报。

三、申报要求

1.申报者须长期关注宁波宋韵文化、蒙学文化(三字经文化)、海丝文化等,具有一定研究能力。鼓励课题组成员跨学科组合,高校、研究机构与区级机关、镇街联合,课题组组长为第一作者。

2.课题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决策建议稿或研究报告+论文。请特别注重研究提纲和研究思路的撰写,这是作为立项与否的主要依据。

3.每人原则上限报一项课题。相同内容已列入国家级和省级相关研究课题的,不重复申报。

4.本年度预计立项共5项(具体以实际申报为准),鄞州区社科联(院)将组织专家学者对课题开展评审、立项,并公布立项名单。同时,5个课题也将被宁波市哲学社会规划课题立项。

、结题方式

1、发布课题成果形式为论文+研究报告的,须在省级及以上期刊刊发或收录,且标注“鄞州区哲社规划课题成果”的,直接通过验收。未在省级及以上期刊刊发的和未标注“鄞州区哲社规划课题成果”的,经评审鉴定,确定是否通过验收。结项的论文必须以课题负责人为第一作者,在内容上必须紧扣所承担课题的主题和研究范围。研究报告字数一般不少于8000字。

2、成果形式为决策建议稿+研究报告的,研究成果经《鄞州社科》、《宁波社科》专报刊发并被区级及以上相关部门采纳并签署意见的也直接结题。决策建议稿字数3000字左右,研究报告字数一般不少于8000字。

五、课题经费

立项课题不拨付资助经费。课题验收后,课题成果获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及以上领导批示的,拨付奖励经费1万元。课题成果获其他区级领导批示的,拨付奖励经费5000元。课题的主要成果,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增拨经费6000元,在省级刊物上发表,增拨经费3000元,发表时必须在醒目位置标明“鄞州区哲社规划课题成果”等字样。

六、材料申报

1.请各学院科研秘书于41810点前,统一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交至科研处(认真审核申报表所有栏目填写内容,并汇总盖章),逾期不再受理。纸质版材料包括:《课题申报表》《课题设计论证活页》(见附件)一式四份,A4纸打印。

2.项目完成时间为20241015日前,一般不予延期。

联系人:陈碧娥(2907),徐侠民(2075

                              

科研处

202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