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一批宁波重点文化研究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袁茂发布时间:2023-08-30浏览次数:45


各二级学院及有关单位:

为深入践行“八八战略”,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建设高水平文化强省和社科强省的战略部署,繁荣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和哲学社会科学,加快建设文化强市和社科强市的重大引领性工程,推进文化研究工程落地落实,经研究决定,现开展第一批宁波市重点文化研究基地申报工作,具体如下:

一、基地参考方向

第一批宁波市重点文化研究基地拟以河姆渡文化、越窑青瓷文化、浙东学术文化、阳明文化、红色文化、宋韵文化、天一阁月湖文化、海丝文化、东亚文化、时尚文化、甬商文化为重点研究方向,各单位结合自身优势进行设计论证;也可自行选择重点研究方向。立项后,双方商定研究基地最终名称。基地设立主要依据研究基础、实力和条件等,同时综合考虑区域、单位、学科等方面的平衡。

二、申报条件      

1.须是在宁波注册的法人单位,可以单独申报,各科研单位、高校、区(县、市)社科联、公共文博机构、文化龙头企业也可以联合申报;

2.须拥有与基地申报方向相一致的工作和学术团队,整体实力强,适应文化研究、人才培养、学术交流和咨询服务等多方面需要;

3.须拥有支持基地工作所必需的办公和设施设备条件;

4.须承诺按照资助资金额11以上的比例配套,并确保及时配套到位,申报时予以明确;

5.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联合申报的,须形成相关单位间的合作意向,明确责任与分工。

三、申报办法

1.单位申报。申报人必须根据《宁波市重点文化研究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按此次通知的基地方向与名称进行申报。

1)本次项目为限项申报,我校名额2项。

2914日前,请各学院将电子版申报书上报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3918日前,学校根据专家评审择优确定推荐项目。

491910点前,请各学院科研秘书统一将最终版电子版与纸质版申报材料交至科研处,纸质材料包括:《宁波市重点文化研究基地申报表》5份(其中1份需盖章),使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2.专家评审。市社科院(市社科联)组织相关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按照科学、公正、择优的原则,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经讨论提出评审意见。

3.组织审批。根据评审专家组的意见,市社科院(市社科联)党组审议决定基地名单,并予以公布。

联系人:徐凯莉(2907),闫磊(2075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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