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24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袁茂发布时间:2023-12-15浏览次数:57


各二级学院及相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办公 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 见》要求,引导和整合社会各方研究力量关注、推动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我部将于近期开展2024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推荐和委托研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定位

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着眼于文化事业、文化产业 和旅游业发展实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回应现实需求  深入调查研究,加强战略思考,开展前瞻性、对策性应用研究,促进研究成果向实践转化,有效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 项目要求

()项目选题

经项目选题征集,结合文化和旅游发展重点工作任务,确定 2024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选题方向26(附件1)。 申报人需根据选题方向及自身研究优势,确定对应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选题的文字表述可做适当修改和细化。

()申报要求

申报课题的研究内容需与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的行 业实践紧密相关,突出问题导向,解决实际问题。请结合以下要求(须至少符合1),申报时提出项目的具体研究思路和实践路径设计,结项时提供成果转化证明作为验收依据。

1.研究成果可转化为实践活动,作为行业案例推广经验;

2.研究成果可转化为具体项目并付诸实施(例如:创作项目、公共服务项目、旅游项目等)

3.研究成果可转化为政策措施或工作方案(被相关政府部门采用)

4.研究成果可转化为公开发表的学术成果,在CSSCI (含扩展版)期刊发表。

三 、工作程序及要求

()项目推荐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新疆生产建设 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负责组织本地区项目推荐工作,每个 省份推荐不超过5项,本部各司局可推荐不超过2项;本部直属 单位及文化和旅游行业智库建设试点单位可推荐本单位项目不超过1项。

申报人需填写《2024 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书》(附件2),推荐单位签署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并填写《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3),相关材料电子版在文化和旅游部政府门户网站“公告通知”栏目下载。

()项目委托工作

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组织对推荐项目进行评审,择优开展委托研究,委托研究经费每项3—5万元。工作要求:

1.阶段性研究成果。结项前需提交1篇以上有质量的《文化和旅游智库成果要报》稿,每篇字数约2500字。

2.最终研究成果。研究完成后,需以研究报告形式提交最终成果,字数约为1—3万字,并提供2000字左右的成果摘要。

3.时间要求。委托研究项目研究周期为12个月,时间以委 托立项协议为准。研究周期内未完成的项目,可申请1次延期  时间不超过6个月。逾期未结或未达到验收要求的项目将视情况作终止或撤项处理。

()申报人要求

2024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 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 ()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项目申报人所在单位需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

四、 注意事项

2024年度国家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额1项。

1.202418日前,各学院将申报纸质材料及电子版上报科研处。纸质材料包括:《申报书》一式4(附件2)和推荐项目汇总表盖章1(附件3),所有材料由学院统一报送至科研处,不接受个人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2.2024110日前,学校根据专家评审择优确定推荐项目;同时科研处对申报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反馈形式审查意见。

联系人:陈碧娥(2907),闫磊(2075




科研处

2023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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