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2024年度课题的通知

发布者:袁茂发布时间:2024-03-14浏览次数:106


各二级学院及相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充分发挥教育科研的先导、引领作用,促进教育强市建设、落实《甬有优学,共富先行——宁波市建设教育部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实施细则》,根据《宁波市教育科研课题管理与成果评审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2024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及要求

1.类别:

1)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2024年重点课题,研究工作一般须在自立项之日起2年内完成,最多不超过3年。

2)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2024年一般课题,研究工作一般须在自立项之日起1年内完成,最多不超过2年。

3)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2024年终身教育与民办教育专项课题,级别和管理与市教科年度规划课题相同。研究工作自立项之日起1年内完成,具体申报说明见附件2

4)为进一步提高青年教师科研能力,设立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2024年青年专项课题,申报者年龄限35周岁以下(198911日以后出生),仅面向中小学(幼)教师,级别和管理与市教科年度规划课题相同。研究工作自立项之日起1年内完成。

5)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2024年校园安全专项课题,级别和管理与市教科年度规划课题相同。研究工作自立项之日起1年内完成,具体申报说明见附件3

2.要求:

1)选题指南:在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十四五”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选题指南基础上,重点关注:教育强国、强市建设研究、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宁波教育现代化研究、区域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的协同机制、教育部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建设、共同富裕背景下教育优质均衡的推进策略、中小学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教育数字化改革、现代学校治理、“五育并举”的人才培养体系、市域产教联合体和产教融合联盟建设等。详细选题指南见附件1

2)申报者在进行课题论证设计时,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时代特征,注重把握现状、分析原因、借鉴经验、提出对策;要注重运用科学数据、客观事实研究问题;要保证科学性,注重应用性,突出实践性,彰显创新性。

3)年度重点课题、终身教育与民办教育专项课题、校园安全专项课题需与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签订《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重点(专项)课题研究责任书》。年度重点课题、终身教育与民办教育专项课题、校园安全专项课题每项研究资助经费为1万元,各区(县、市)和学校(单位)按照不低于1:1的标准配套课题研究经费。资助经费采取一次核定、分期拨款、单独建账、专款专用、超支不补的方法。资助经费拨到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的银行账户,由所在单位统一管理,实现专款专用,经费使用权归项目负责人,由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监督检查。资助经费分两次拨款,课题立项后拨付一半;课题结题验收后拨付余款。

重点课题结题的条件是主要研究内容以课题负责人为第一作者出版专著;或以课题负责人为第一作者在CN刊物上公开发表1篇及以上论文,发表的论文以出刊为准,且须在发表刊物中注明“课题类别+课题名称+课题编号”;或研究成果获得市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奖项。终身教育与民办教育专项课题、校园安全专项课题结题的条件、结题评审具体办法见附件2、附件3,党建课题与青年专项课题结题要求与一般规划课题等同。

二、申报条件

1.从事教科研工作的各级各类人士通过所在科研管理单位或区(县、市)教科所(室)办申报。暂不接受校外培训机构申报或联合申报。

2.申报重点课题的必须要有相关的研究基础;申报者必须是该课题的实际主持人,并在课题研究中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申报课题一经立项,申报人即为该课题的主持人,课题归属申报单位。

三、申报形式与截止时间

本次各类课题采用网上申报与线下申报相结合形式,申报系统网址是(https://www.nbjks.cn/),进入后点击“管理平台”,在“宁波教育科研项目管理系统”中按课题类别网上申报,其中“盲评文本拦”上传活页评审表。系统将于20243188点开放申报,于202441315点关闭(管理单位审核需在此时间前完成,所有课题均需上传活页评审表)。请各管理部门根据时间安排先期做好线下的课题选拔培育等相关工作。

四、申报程序

1.高校申报。申报者在系统中向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申报,科研管理部门作为初审单位在系统中审核通过后,向市教科规划办提交限额数量范围内的课题。

2.所有申报者与相关管理者需先在平台上注册并登录。

五、申报数额分配

各高校申报数额分配:重点课题5个,规划课题10个。

六、报送材料及申报时间安排

1.2024326日前各学院将申报材料电子版(word)上报科研处,材料包括《课题申报评审表》、《活页评审表》和汇总表发送科研处,科研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所有材料由学院统一报送至科研处,科研处不接受个人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2.202443日前,学校根据专家评审择优确定推荐项目,并将专家评审意见统一反馈至学院(单位)。

3.202449日前,申报人修改完善申报书,完成系统申报。

4.2024410-11日,科研处对申报系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反馈形式审查意见。

5.2024412日前,学院科研秘书统一将最终推荐项目申报定稿的所有申报材料的纸质与电子版报送科研处,电子稿以“**学院2024年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申报材料” 为文件名压缩打包邮件发送,材料包括:

1)学院统一提交《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2024年课题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

2)重点课题须提交:《重点课题活页评审表》(一式4份,须用电脑打印)和《课题申报评审表》(一式2份,须用电脑打印);

3)规划课题须提交:《一般课题活页评审表》(一式4份,须用电脑打印)和《课题申报评审表》(一式2份)。

提醒:上述所有项目的《课题申报评审表》请下载本通知中对应附件,评审表中时间、单位意见等已给定模板。同时,《课题申报评审表》表五“课题主持人所在单位意见” 需本学院(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联系人:陈碧娥,徐侠民(2075

科研处

2024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