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4年度宁波市鄞州区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袁茂发布时间:2024-03-14浏览次数:30


各二级学院及相关单位:

为繁荣发展鄞州哲学社会科学事业,激发社会科学工作者的科研积极性,扶持优秀社科学术著作出版,根据《鄞州区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现就2024年度全区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和标准

1.著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由我区社科工作者或我区社科工作者为主创作的具有较高学术和应用价值,且出版经费困难的哲学社会科学优秀著作,包括基础理论研究、应用实践研究学术著作和社科普及读物等。

2.哲学社会科学译著、教材、资料和论文汇编,以及申报者与国(境)外作者合著的著作或在国(境)外出版社出版的著作,原则上不列入资助范围。

二、申报条件

申报者和申报著作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申报者必须是户籍在我区,或在我区有固定工作的著作权所有者;凡与区外人士合作的申报者,我区作者必须是该著作第一作者或第一主编;凡由我区多名作者集体创作的成果,应以著作出版时封面署名的作者名义集体申报,如果以其中一位或者几位作者名义申报的,须经未列入申报名单的作者签署书面意见,并表明其著作权不存在任何争议。

2.申报者必须已经完成90%以上成熟的书稿,且余下的10%已经有三级以上写作提纲。

3.同一申报者在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项资助,若同一著作同时申报省和市出版资助且同时获立项的,区级所立项目自行撤销。

4.获得区里立项的项目,若有其他未按协议规定完成著作成果出版的情况,作撤项处理。

三、基本要求

1.申报著作必须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符合国家出版政策规定。

2.著作申报实行个人申报、专家评议、择优资助的办法和程序。

3.申报出版资助项目著作的文字量一般应在15万字以上。

4.申报著作须按受理机构的要求,统一开本和封面设计,封面左上方标注“鄞州区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项目”字样。

四、申报材料及截至时间

1.请各学院科研秘书于327日前,统一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交至科研处,逾期不再受理。纸质版材料包括:《鄞州区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申报表》一式2份,《项目设计论证(活页)》一式5份,活页中不得出现作者及其工作单位的名字和相关信息,决A3纸打印,中缝装订;《课题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盖学院章,A4纸打印。

2.符合学术规范的完整书稿清样两部,包括前言、后记、注释和目录,封面及书稿中不得出现作者及工作单位等信息。

3.可反映书稿或其组成部分水平的其他材料(包括奖励情况、鉴定证书、学术评价等)。

五、出版时间要求

经评审列入资助出版的学术著作,作者须于2025630日前完成著作出版,并将100册著作交区社科院(联)。如未能按期出版,需提交书面申报,经区社科院(联)党组会议批准后,延期半年。延期后仍未能出版,将撤项立项,追回资助资金。

联系人:陈碧娥(2907),徐侠民(2075)。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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