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宁波市科技创新团队和自然基金项目开展检查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3-21浏览次数:5010

各有关学院、部门

根据《宁波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甬科计[2013]98号),为进一步加强对宁波市科技创新团队和宁波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管理,全面掌握经费使用情况,宁波市科技局决定对科技创新团队和自然基金项目进行一次检查。具体事项如下

一、检查对象

宁波市科技创新团队2013年宁波市自然基金项目(见附件)

二、检查内容

1宁波市科技创新团队经费使用情况

22013年宁波市自然基金项目进展情况

三、要求 

1各市级科技创新团队提交经费使用表及佐证材料复印件(经费包括市级财政科技经费、县(市)区及管理部门配套经费和自筹经费;经费开支为团队实施期间的经费开支),加盖财务专用章后交校科技部统一报送,同时报送2014年团队经费开支预算和要求。2013年度宁波市自然基金结转项目各负责人撰写项目进展报告(含项目研究情况、成果情况、经费使用情况),可提出项目变更、延期、撤销等意见,以WORD形式提交并打印签字交校科技部。

以上相关自查材料请于326日前交校科技部。

2、本次自查将作为经费管理重要依据,影响经费的划拨,请项目负责人认真对待。

联系:俞新武 88222075

     校科技部

       2014320

   附件1宁波市科技创新团队经费使用表

   附件2需提交相关材料的宁波市科技创新团队清单

   附件32013年宁波市自然基金结转项目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