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省第十批省派科技特派员任期将于3月底结束,经省科技特派员工作办公室研究,现将做好第十、十一批省派科技特派员轮换交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十一批省派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的要求
根据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通知》(浙委办〔2005〕25号)和省科技厅、省农办、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人事厅《关于建立健全科技特派员工作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浙科发农〔2007〕252号)精神,各省级科技特派员派出单位与原派驻乡镇的结对关系基本不作变动,人员可以一年一轮,鼓励支持连选连派,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作个别调整的,可向省科技特派员办公室提出申请。入驻时间和交接时间为轮换年的3月底。
二、优惠政策的落实
根据《关于配置新派科技特派员生活用品的通知》(浙科发农〔2005〕116号)要求,新派科技特派员的生活用品由各派出单位统一配置,标准为每人300-500元。省科技特派员工作办公室继续给予第十一批省科技特派员往返路费及下乡补贴的资金补助和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赔付金按每人每年50万元人身意外伤害险和2万元附加意外伤害医疗费用险标准办理)。
三、时间安排
请省派特派员申请者按附件要求认真填写相关信息交学院,由学院统一于3月22日前将表格电子版报校科技部,学校将综合考核给予推荐;并于3月31日前,做好第十一批省派科技特派员的下派工作。
联系:俞新武 88222075
校科技部
2013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