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2012年度宁波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评选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4-03浏览次数:151

各有关学院、部门:

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宁波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评选奖励办法》(甬政办发〔2001〕74号)的精神,宁波市科协开展2011-2012年度宁波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评选(以下简称论文评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论文申报范围及要求
(一)申报论文为我市作者于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在市级及以上公开刊物上发表过的论文,或在境外相应刊物上发表过的论文,或在市级及以上学术会议上交流并被选入正式出版论文集的论文。
(二)申报论文要求观点明确、论据充分、结论准确、文字简练、逻辑性强。凡属技术总结、综述文章、考察调研报告、工艺文件、翻译文章及出版的书籍等均不在申报之列。
(三)凡宁波市科技人员(科协组织的学会会员优先)的论文均可申报,与市外科技人员合作的论文,我市科技人员必须是第一作者。市外作者受我市有关单位委托承担我市有关项目的研究成果也可申报,但要提供委托方的证明。
(四)数人合作的论文,申报作者最多不超过5人,署名次序应与论文发表时一致;以协作组、课题组申报的论文,必须署主要完成人名字,人数不超过5人。
    二、论文评审基本条件
宁波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的评选坚持“双百”方针,坚持学术水平和应用价值并重及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申报的论文应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
为鼓励我市广大科技工作者积极开展事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问题的学术研究,发挥学术交流在服务地方经济与社会发展、服务我市企业转型升级、服务我市新农村建设、加快高新技术成果应用等方面的促进作用,在同等水平的前提下,研究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问题的论文具有优先权。
三、参评论文报送要求
(一)以第一作者身份撰写的论文每人限报1篇。每篇论文须提交以下资料:
1.宁波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评选申报表(附件1),附论文成果相关证明。
2.参评论文发表刊物的封面、目录及文章复印件一式三份。
3.参评一等优秀论文需要附查新报告及报送电子申报表。
(二)根据文件精神要求:我校将组建初评委员会,对所推荐的论文在申报表中提出初评意见及明确参评等级并盖章,并以总篇数10%的比例严格控制推荐参评论文(要求提供所有参选论文的目录,总数10篇以内推荐1篇)。
    (三)参评论文须于6月10日前提交,提供2011-2012年度参评论文汇总目录表(附件2),并提供申报表、参评论文汇总表电子版请各学院、部门严格按时间要求申报论文,逾期将不再受理。
    四、优秀论文的评审
    (一)设立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评审委员会,统一领导本次评选工作。
    (二)优秀论文的评审在各推荐单位初评的基础上,组织专业学科评审组进行评审,最后由市评审委员会进行终评。
五、优秀论文的奖励
评选工作贯彻“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原则,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项,其中一、二、三等奖颁发市政府荣誉证书和奖金,优秀奖颁发市科协荣誉证书。
联系:俞新武 88222075
                               校科技部
                           2013年4月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