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部门: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农办、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关于建立健全科技特派员工作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浙科发农〔2007〕252号)精神,我省自2008年试行法人和团队科技特派员制度,组建了19个事业法人科技特派员和120个团队科技特派员,结对服务于全省70多个县(市、区),为促进农业产业提升、农民增收致富,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作出了贡献。为进一步发挥涉农高校、科研院所和科技型农业企业的作用,加快推进我省现代农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省科技厅经研究,对省级团队科技特派员进行调整和重新选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组建与选派团队科技特派员的意见
(一)团队科技特派员的主要职责
团队科技特派员是由专业对口的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人员组成的,为各地农业区域特色产业发展提供科技服务和智力支持的专家团队。其主要职责是:
1.提出发展建议。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根据国内外相关行业的发展趋势和技术进步动态,分析区域特色产业发展现状和存在问题,协助地方政府提出加快区域特色产业升级发展的建议,协助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并推动抓好落实。
2.推进技术创新。重点联系一批有代表性的产业示范基地和企业,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引进培养科技人才,扶持培育一批科技型农业龙头企业、创建企业科技研发中心,协助企业开展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应用。
3.提供科技服务。面向区域特色产业发展的技术需求,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技术咨询、培训等服务活动,有针对性地组织实施一批成果转化和示范推广项目,组建产业服务组织,以技术示范带动产业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二)团队科技特派员的基本要求
1.成员条件。选派的科技人员应有较高的工作热情和较强的责任心,身体健康,作风踏实,并志愿到基层第一线从事科技服务工作;一般应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有基层科技服务的经验、能力和时间;所从事的技术研究领域或拥有的研究成果,与结对服务县(市、区)区域特色产业的技术需求基本一致。
2.成员构成。每个团队科技特派员由5人以上科技专家组成,团队成员以首席专家所在单位为主,鼓励多学科、跨单位相关专家组成团队,形成覆盖全产业链、带动产业增效的技术服务团队。
3.服务方式。团队科技特派员实行首席专家制度。首席专家是在某个领域中具有较高知名度的技术专家,负责领导和协调团队科技特派员开展科技服务工作。一个团队科技特派员一般结对服务一个县(市、区)。
4.服务期限。本次选派的团队科技特派员服务期限为五年,团队科技特派员应制订五年科技服务工作计划和目标。结对服务期满,由省科技特派员办公室组织考核和评价,并根据产业发展需求,确定是否继续选派。
(三)团队科技特派员的选派范围
省级团队科技特派员的选派,主要面向全省农业比重较大的县(市、区),以欠发达县(市、区)为重点选派。原则上一个县(市、区)选派1个,欠发达县(市、区)根据需要可选派2个。
(四)团队科技特派员的申请
各地各单位向省科技特派员工作办公室提出组建和选派省级团队科技特派员的申请。
1.各涉农高校、科研院所根据自身的科技创新成果和科技服务能力,可提出组建省团队科技特派员结对服务某县(市、区)区域特色产业的申请。
2.各县(市、区)科技局根据当地农业区域特色产业发展的需求,可提出选派省团队科技特派员的申请。
3.县(市、区)科技局和高校、科研院所在已有合作的基础上,可联合提出组建和选派省团队特派员的申请。
(五)团队科技特派员的审核确定
省科技特派员工作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综合分析各地各单位组建和选派科技特派员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经组织供需对接后,审核确定团队特派员的组建和选派,并发文公布。团队科技特派员根据结对县(市、区)产业发展的技术需求,可提出省科技项目的申报,经评审符合要求的,给予专项经费支持。
二、申报材料与时间要求
(一)申报材料
涉农高校、科研院所申请组建团队科技特派员,需填写《浙江省组建团队科技特派员申请表》一式7份,直接报省科技特派员工作办公室。
(二)时间要求
团队科技特派员申报截止时间:2013年5月27日。
联系:俞新武 88222075
校科技部
2013年5月9日
附件1:浙江省组建团队科技特派员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