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部门:
根据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行动的实施意见》(甬党办[2009]36号)精神,为进一步发挥涉农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的作用,加快推进我市现代农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始组建申报团队科技特派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组建团队科技特派员的意见
(一)团队科技特派员的主要职责
团队科技特派员是由专业对口的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科技人员组成的,为各地农村产业发展、民生建设和社会事业进步等方面提供科技服务的专家团队。其主要职责是:开展农村创新创业和科技服务,帮助解决制约农村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中的关键共性技术,转化和示范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成果,培育发展科技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组织创建科技示范村(镇)等。
1.提出发展建议。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根据国内外相关行业的发展趋势和技术进步动态,分析区域特色产业发展现状和存在问题,协助提出加快区域特色产业升级发展的建议,协助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并推动落实。
2.推进技术创新。重点结对有代表性的产业示范基地和企业,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引进培养科技人才,扶持培育一批科技型农业龙头企业、创建企业科技研发中心,协助企业开展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应用。
3.提供科技服务。面向区域特色产业发展的技术需求,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技术咨询、培训等服务活动,有针对性地组织实施一批成果转化和示范推广项目,组建产业服务组织,以技术示范带动产业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二)团队科技特派员的基本要求
1.成员条件:选派的科技人员应有较高的工作热情和较强的责任心,身体健康,作风踏实,并志愿到基层第一线从事科技服务工作;一般应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职务,并具有基层科技服务的经验、能力和时间;所从事的技术研究领域或拥有的研究成果,与结对服务县(市、区)相关单位的技术需求基本一致。
2.成员构成:每个团队科技特派员至少由3人以上科技专家组成,团队成员以首席专家所在单位为主,具有良好合作的基础,知识结构搭配得当,有互补的专业结构,各自既有明确的科研领域,又能形成合作协同的科研方向,鼓励多学科、跨单位相关专家组成团队。
3.服务方式:团队科技特派员实行首席专家制度。首席专家是在某个领域中具有一定知名度的技术专家,负责领导和协调团队科技特派员开展科技服务工作。
4.服务期限:本次选派的团队科技特派员服务期限为三年,团队科技特派员应制订三年科技服务工作计划和目标。
(三)团队科技特派员的选派范围
团队科技特派员的选派,一般围绕农村产业发展、民生建设和社会事业进步等方面,主要面向农业“两区”(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粮食功能区)、面向全市农业企业和重点村镇。对结对有较强的产业带动和幅射能力及较强的农产品生产加工和营销能力的优势特色企业,将优先选派。
(四)团队科技特派员的申请
1.各涉农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根据自身的科技创新成果和科技服务能力,结合各县(市、区)团队科技特派员需求信息,可提出组建团队科技特派员的申请。
2.各县(市、区)和市内、外涉农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已有合作基础的,可联合提出组建团队科技特派员的申请。
3.原有期满的团队科技特派员,在任期间绩效明显,有继续结对服务需求的,可再次提出组建团队特派员的申请。
(五)团队科技特派员的审核确定
市科技特派员工作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综合分析各单位组建团队科技特派员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经审核确定团队特派员的组建,并发文公布。
二、申报材料与时间要求
(一)申报材料
需填写《宁波市团队科技特派员申请表》(附件1)和《科技服务(合作)协议书》(附件2)各一式5份,由学院收齐后报校科技部(含电子稿)。
(二)时间要求
团队科技特派员申报截止时间:2013年6月6日。
联系:俞新武 88222075
校科技部
2013年5月21日
附件1:宁波市团队科技特派员申请表.
附件2:科技服务(合作)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