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宁波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1-05浏览次数:106

各有关学院、部门:

  为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提高全市原始创新能力,根据《宁波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现就2013年度宁波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市自然科学基金主要用于资助自然科学领域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组织和推荐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要面向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需求,重点围绕4+4战略新兴产业发展和社会民生建设中遇到的共性、难点科学问题,开展项目的设计、提炼和申报。项目的实施要突出对科技人才,特别是中青年科技人才的培养,要有利于增强全市技术储备能力,着力取得一批具有影响力的原始创新成果,为未来高新技术项目的形成与开发提供源头创新。
  二、申报条件
  1、本市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企事业单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科研人员。
  2、主要申请人年龄应在55岁以下;
  3、不具备高级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优秀中、青年科研人员,须经2名具有正高级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推荐表见附件1)。
  4已承担在研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第一负责人,或承担了2项在研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前三位成员,或者已承担了市级科技创新团队项目的前三位成员,在没有完成在研科技项目的情况下,限制申报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三、申报流程
  1、申报单位登录宁波市科技项目在线申报系统(http://xmsb.nbsti.gov.cn/)进行网上申报;已经注册的用户无须再注册,尚未注册的拟申报老师请于115日前按要求(见附件2)提供个人信息至所在学院、部门科研秘书,统一交至科技部注册,逾期不予受理
  2、在线填写“宁波市科技计划项目申请表”,并上传“宁波市科技计划项目可行性报告”、查新报告和其他附件材料;
  3、网上申报后,由项目归口管理单位在线初审、推荐至宁波市科技综合服务中心;
  4、请申请人及时关注,在取得项目受理编号后,可通过在线申报系统打印“宁波市科技计划项目申请表”、“宁波市科技计划项目可行性报告”,与项目其他相关附件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于规定日期前交至科研秘书。
  四、申报材料
  1、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科研人员申报,提交项目申请表、可行性报告、项目主要负责人学历或职称复印件。
  2、不具备高级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优秀中、青年科研人员申报,提交项目申请表、可行性报告,2名正高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出具的推荐意见(见附件1)和推荐专家职称复印件。
  3、两个以上单位联合申请的,需提交课题组成员签名表(见附件3)、项目合作协议。
  4、查新报告。
  五、时间安排
  网上申报时间:2013125-201335;书面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13311,请相关学院在规定时间内,做好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装订成一册,装订顺序:申请书、可行性报告、项目负责人学历(职称)复印件、项目成员前三身份证复印件、[专家推荐意见表及推荐专家技术职称复印件]、 [两家及两家以上单位课题组成员签名表]、[项目合作协议]、查新报告。
联系:俞新武 88222075
                                             校科技部
                                          201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