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1-08浏览次数:103

各二级学院及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现将201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构建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体系,发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示范引导作用,推动哲学社会科学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为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服务。
  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3年度课题指南》围绕十八大报告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拟定了一批重要选题,放在各学科突出位置,相关学科要结合自身的特点和优势申报重点课题,着力推出有分量有深度的研究成果。《课题指南》条目一般只规定研究范围、研究方向和研究重点,申请人要自行设计具体题目,没有明确的研究对象和问题指向的申请不予受理和立项。只要符合《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各学科均鼓励根据申请人的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样对待。无论是按《课题指南》拟定的选题还是自选课题,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三、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基础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理论价值,应用研究要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着力推出体现国家水准的研究成果。
  四、课题申请人须符合以下条件: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职称;青年项目申请人(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1974年3月1日后出生),不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申请青年项目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申请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实施;课题参加者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五、课题申报范围涉及23个学科,须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申请书。跨学科研究课题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单列学科的申报分别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全军社科规划办另行组织,不在此次申报范围。 
  六、201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继续实行限额申报。浙江省社科规划办公室将继续统一组织对我省申报材料进行初筛,不按单位分配申报指标。因此,申报2013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我校不实行限额,但最终是否能被推荐上报国家社科规划办公室,则取决于省里统一组织的专家预评审情况。各单位和申报人务必重视申请书及课题论证活页的设计和填写,努力提高申报质量和层次,严把质量关。
  七、申报课题的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25-30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15-18万元。申请人应根据实际需要,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编制合理的经费预算。
  八、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三年左右,也可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适当延长;应用对策研究要根据研究问题的时效性确定,至少不能低于一年。项目研究阶段由立项时间起(一般为7月1日),到最终成果通过鉴定验收结束时止(完成时间要包括三个月的鉴定验收时间)。  
  九、申报课题的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不能申请新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13年3月1日之前的可以申请)。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浙江省社科规划办还另作规定:承担省社科规划课题延期未完成者,不得申报国家项目;其他在研项目如符合《课题指南》要求,承担者可用同题(相同内容)申报,否则也不能申报。
  十、申报课题须按照新修订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2012年12月版)要求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十一、申报课题全部实行同行专家通讯初评,初评采用活页匿名方式,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四千字,要按规定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
  十二、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最终成果实行匿名通讯鉴定,鉴定等级予以公布。除特殊情况外,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课题,须在《申请书》中注明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提交学位论文(报告)原件。
十三、各单位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签署明确意见,承担信誉保证。各单位科研秘书要按规定做好申报数据录入和申请书汇总报送等工作。数据录入须采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管理信息系统》(2010年版),并导出数据文件(即xmsbsj.dbf文件)。申报系统请从全国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npopss-cn.gov.cn)。不录入“参加者”、“推荐人”、“课题设计论证”三项内容。
十四、为落实好本次申报组织工作,要求各学院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读课题指南要求,布置相关申报工作,制定相关激励措施,积极动员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参与申报,帮助教师做好申报论证工作,提高申报质量。科研秘书要积极做好申报工作的服务和组织协调,并做好相关申报管理工作。务必将本项工作和相关申报材料传达到每一位教师和科研人员。
  十五、申报材料:
1、申请书一式7份,活页一式8份,要求一律使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201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和《课题论证》活页与往年比较有明显变化,务请使用2012年12月修订的最新版本。项目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包括《课题指南》、《申请书》、《活页》、《代码表》等)请在附件中下载。
2、用《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信息系统》(2010年版)录入本单位所有申请书“数据表”后所导出的数据文件(即xmsbsj.dbf文件),通过门户网发至陈一女
  3、所在单位统一汇总填写的《201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1份。
  4、申请书、活页及汇总表的电子文档,以“**学院2013年国家社科基金申报材料”为文件名压缩打包邮件发送,学校不接受个人申报。
  十六、申报时间安排
1、2013年1月10日前,全校工作布置,各学院进行申报组织动员;
2、2013年1月10日下午4:00点前,各学院反馈预申报意向汇总表;
3、2013年即日起至2013年2月18日前为学院组织申报、形式审核、反馈修改阶段;
42013年2月19日(初十,周二)前,学院科研秘书将审核通过后的《申请书》和活页电子版整理后,按要求统一邮件发校科技部;
5、2013年2月21日(周四)前,校科技部将形式复核意见统一反馈至学院科研秘书;
4、2013年2月22日(周五)前,科研秘书将形式复核意见反馈给申请者;
  6、2013年2月25日(周一)上午9点前,学院科研秘书统一将定稿的所有纸质申报材料及电子稿报送校科技部,不得延期。要确保申报系统导出数据和纸质申请书“数据表”一致、确保《申报汇总表》与申请书内容一致。
7、2013年2月26-27日(周二、三)校科技部完成纸质材料终审,系统数据复核,材料汇总和整理等。
  8、2013年2月28日(周四),校科技部统一上报省社科规划办。
 望各学院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并适当地组织各个层面的专家指导与把关工作,对纸质材料要进行形式审查,依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格把关,对申请书所有栏目填写的内容,特别是对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选题和论证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的条件,进行认真审核,确保申请书所填写的数据代码及申报系统所录入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努力提高申报质量。
联系人:陈一女     联系电话:88222075
校科技部
                               2013年1月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