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度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3-12浏览次数:87

各二级学院及有关单位:

    2013年度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即日起开始申报,现将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坚持立足宁波、突出地方特色,围绕宁波实现“两个基本”目标、建设“四好示范区”,充分发挥哲学社会科学在服务中心和大局、服务社会及大众中的作用。
 二、课题类别
2013年度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分为:指南课题、自选课题、共建课题和自筹经费课题等四类。申请人须在《申请表》中的“课题类别”选项中作出明确选择。
1.指南课题是指根据宁波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而确定的研究选题。申报者须依据“2013年度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选题指南”提供的选题,进行课题的设计、论证和申报,不得任意改动题目,也不可加附标题。申报此类课题的研究者应具有强烈的问题意识和决策咨询意识,加强与实际工作部门的沟通和联系,通过科学扎实的调查和实证分析,真实反映实际情况,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
2.自选课题是在“2013年度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选题指南”以外的领域,申报者根据自己的研究专长和学术积累自由选择申报的课题。自选课题可以与共建课题、自筹经费课题兼报。
3.申请共建课题的,所在单位必须作出同意并按时支付课题经费的承诺,并在表格相应部分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共建课题立项后,所在单位须在课题立项通知发布后30天内,将经费划拨至发布单位指定账户。
4.申请自筹经费课题项目,可在申请表中填写资金来源,并由提供资金方做出承诺。
 三、申报要求
1.课题立项向有前期研究基础的项目倾斜。课题组成员构成倡导跨学科组合,高校、研究机构和实际工作部门联合。鼓励对重大现实问题进行多角度、多层次、全方位的综合研究。
2.不同类型课题需有相应的成果形式。指南课题的成果形式必须是研究报告+决策建议稿,他类型课题的成果形式申报者可以自主选择,可以是研究报告+论文,也可以是研究报告+决策建议稿。
3.不同成果形式的结题方式和经费资助具有差异性。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决策建议稿的,决策建议稿一般控制在4000-5000字。经《宁波社科内参》录用即可结题,并增拨2000元研究经费,如获市领导肯定性批示,再增拨3000元经费;经其他专家修改整理后在《宁波社科内参》刊发的,或宁波市相关部门采纳签署意见的也可结题,但不再另拨经费。
 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论文的,在公开刊物上发表后即可结题;论文发表时的第一作者必须为课题组长,论文内容须与课题设计相一致。
4.“选题指南”中标明完成期限的课题按规定期限执行,其他课题完成期限由发布方视情况与申请人在研究协议书中确定,一般应在1年内完成结题。
 5.《课题设计论证活页》必须严格按照申请表中的提示填写,重点突出、简明扼要,不得出现申请人的姓名和所在单位等背景材料,填写的内容和字数不超出表中提示范围。
 6.申请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相同内容已列入省级和国家级相关研究课题的、承担本市年度社科规划课题未按期完成者,原则上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
    四、申报材料及时间
1.《课题申报表》(附件2)一式3份,务请申报人明确填写申请表中“第六和第七”两栏中的情况;《论证活页》(附件3)一式11份,附上述电子表,申请表和活页一律使用A3纸打印、中缝装订;《论证活页》不得出现申请人的姓名和所在单位等背景材料,填写的内容和字数不超出表中提示范围,否则将作为无效申请不予评审;
2.《申报汇总表》(附件4)1份及电子文档;
3.《浙江万里学院科技项目申报审批表》一式1份;
4.我校申报受理时间自即日起至3月28日,由学院统一报送校科技部,逾期不予办理务请各学院加强对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对照申报条件,对申报人资格逐个进行审核,同时认真审核申请书所有栏目填写的内容。
联系人:陈一女   电话:88222075
 
校科技部
2013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