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度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教育)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3-12浏览次数:87

各二级学院及有关单位:
2013年度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教育)即日起开始申报,现将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立足宁波,突出地方特色,围绕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深入研究宁波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促进宁波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为实现“两个基本”目标、建设“四好示范区”提供智力支撑。
二、申报要求
 1.2013年度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教育)不设课题指南,申报者可以根据自己在教育教学领域的研究专长和学术积累自由选择申报。
     2.课题立项向有前期研究基础的项目倾斜。课题组成员构成倡导跨学科组合,高校、研究机构和实际工作部门联合。鼓励对重大教育现实问题进行多角度、多层次、全方位的综合研究。
     3.“课题申请表”和“课题设计论证活页”必须严格按照提示填写,重点突出、简明扼要,不得出现申请人的姓名和所在单位等背景材料,填写的内容和字数不超出表中提示范围。
     4.申请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相同内容已列入省部级和国家级相关研究课题的、承担本市年度社科规划课题未按期完成者,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
三、结题和经费
1.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决策建议稿的,决策建议稿一般控制在5000字左右,经《宁波社科内参》刊用即可结题。
    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论文的,在公开刊物上发表后即可结题;论文发表时的第一作者必须为课题组长,论文内容须与课题设计相一致。
     2.课题研究经费为每项1万元,其中5000元于立项后拨付,其余的5000元于结题后拨付。
    决策建议稿经《宁波社科内参》录用,可增拨2000元研究经费,如获市领导肯定性批示,再增拨3000元研究经费;经其他专家修改整理后在《宁波社科内参》刊发的,或市级相关部门及各县(市)区主要领导采纳签署意见的也可结题,但不再另拨经费。
     3.课题完成期限由发布方视情况与申请人在研究协议书中确定,一般应在1年内完成结题。
    四、申报材料及时间
   1.《课题申报表》(附件1)一式3份,《论证活页》(附件2)一式11份,并附上述电子表,申请表和活页一律使用A3纸打印、中缝装订;《论证活页》不得出现申请人的姓名和所在单位等背景材料,填写的内容和字数不超出表中提示范围,否则将作为无效申请不予评审;
2.《申报汇总表》(附件3)1份及电子文档;
3.《浙江万里学院科技项目申报审批表》一式1份;
4.我校申报受理时间自即日起至3月28日,由学院统一报送校科技部,逾期不予办理务请各学院加强对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对照申报条件,对申报人资格逐个进行审核,同时认真审核申请书所有栏目填写的内容。
联系人:陈一女   电话:88222075
 
校科技部
2013年3月11日
附件2:2013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教育)设计论证(活页)
附件3:申报项目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