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宁波市社科界第四届学术年会专场学术活动项目申报通知》(甬社科联〔2013〕13号)精神和要求, 宁波市社科界第四届学术年会将于2013年11—12月举行,专场学术活动项目自即日起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宁波新活力:创新、发展、服务”,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广泛动员全市社科工作者,聚焦学术前沿和宁波改革发展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整合理论研究资源,打造学术交流平台,活跃学术氛围,推动理论创新,促进科研成果转化,发挥社科界思想库、智囊团作用,为我市全面实施“六个加快”战略,实现“两个基本”、建设“四好示范区”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申报范围
各学院、市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单独或与其他部门(单位)联合主办的专题学术研讨会(论坛)。承办的学术活动不在申报之列。
三、申报条件
1.学术活动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两为”方向和“双百”方针。
2.学术活动要有明确的专题。要围绕市社科界第四届学术年会“宁波新活力:创新、发展、服务”这一主题,结合地域特色和学科特点确定专题;发挥学术团体特长,面向会员和相关部门、系统广泛征文;论文须紧扣相关主题,密切联系实际,具有一定的思想性、理论性和创新性;会议形式应符合学术规范,发扬学术民主,鼓励学术争鸣;要形成会议综述,归纳主要的学术观点。
3.学术活动征集的论文应报送市社科联备案,具体活动方案须提前一个月报市社科联同意,活动结束后10天内报送会议学术观点综述摘要和论文集。
4.学术活动在2013年11月-12月举办。
四、申报和评审
申报的学院或部门须详细填写《宁波市社科界学术年会专场学术活动项目申报表》(见附件),将《申报表》一式2份(附电子版)报校科技部。申报截止日期为5月31日。
市社科联将组织评审,按照民主、科学、公正、择优的原则,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评审,确定项目,并予以公布。
五、经费支持
1.市社科联根据项目情况,分别给予1—2万元的项目经费支持。
2.学术活动主办单位与市社科联签署项目协议书,并根据协议约定如期完成学术活动的组织开展工作。
3.项目经费在学术活动结束后一次性拨付。
请各学院、各部门按规定时间提交材料,逾期恕不受理。
联系人: 徐侠民
联系电话:88222267 88222254
浙江万里学院社科联、科技部
201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