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度宁波市智慧城市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5-15浏览次数:77

 

各有关学院、部门:
    为推进我市智慧城市建设研究工作,结合智慧城市建设中心工作,市智慧城市规划标准发展研究院现面向市内外开展2013年度宁波市智慧城市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目的
    2013年度宁波市智慧城市研究课题立项要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依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智慧城市的决定,立足宁波地方特色,跟踪世界发展趋势,以城市发展为主线,以推动智慧应用体系建设和智慧产业发展为核心,进一步增强智慧城市建设在促进产业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增强城市竞争力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课题类别
    2013年度宁波市智慧城市研究课题分为指南课题和自选课题。
    指南课题是指根据宁波智慧城市建设需要而确定的研究选题。申请人须依据“2013年度宁波市智慧城市研究课题申报指南”提供的选题,进行课题的设计论证和申报,不得任意改动题目,也不可加副标题。2013年度宁波市智慧城市研究课题申报指南:
    1.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智慧城市建设的对策研究
    2.宁波市电子商务发展对策研究
    3.国内外智慧教育建设经验及对宁波的启示
    4.国内外智慧旅游建设经验及对宁波的启示
    5.宁波工业云服务平台建设思路与对策
    自选课题是指“2013年度宁波市智慧城市研究课题申报指南”之外的课题,申请人可围绕智慧生态环境、智慧农业、智慧安居、智慧海洋、智慧能源、智慧文化、智慧金融、智慧审计及智慧应用系统商业模式等主题,结合自己的研究兴趣和专长,自定选题。选题应立足宁波,侧重于比较应用研究,忌大而宽泛。
    三、申报要求
    课题立项向有前期研究基础的项目团队倾斜。课题成员构成倡导以信息技术、城市规划和产业经济专业为主体,跨学科组合,高校、研究机构和实际工作部门联合。鼓励对重大现实问题进行多角度、多层次、多学科、全方位的综合研究。
    四、成果要求和完成时间
    课题最终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论文,研究经费为1.5万元。在公开刊物上发表后即可结题,论文发表时的第一作者必须为课题组长,论文内容须与课题设计相一致。如能形成决策建议稿,且被《宁波智慧城市建设简报》录用,再增拨1万元研究经费。
    课题完成期限截止到2014年7月,申请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研究任务。
    五、申报条件
    (一)所有课题市内外相关高校及研究机构均可参与申报。
    (二)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申请人须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并且是该课题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课题研究。
    (三)如申请人已经承担了市智慧城市规划标准发展研究院其他研究课题,按合同期限应结题而未结题的课题超过2项,原则上不能申报。
    六、其他
    (一)申报受理时间:即日起至2013年6月10日为止,逾期恕不接受申请。
    (二)申请人须经学院提交《课题申报表》原件一式三份和《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一式十一份,申报表和设计论证活页一律使用A4纸双面打印,电子申报稿请发yuxw@zwu.edu.cn或门户
    (三)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课题设计论证活页》表中不得出现申请人的姓名和所在单位等背景材料,否则将作为无效申请不予评审
    联系:俞新武 88222075
                                                        校科技部
                                                     2013年5月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