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涉台研究”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7-06浏览次数:73

各二级学院及有关单位:

    根据浙社科规[2013]12号文件精神,2013年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和省台办联合开展“涉台”专项课题研究,现将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涉台研究”专项课题选题
    1、美台关系的动向研究,南海岛屿问题的国际法研究;
    2、台湾主要政党大陆政策走向的研究,派系动态的研究,岛内政局走势的研究;
    3、吸引台资与人才参与浙江四大国家战略举措(浙江海洋发展示范区、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舟山群岛新区、温州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的对策研究,浙台金融合作(小微金融、农村金融、城市金融)、台资企业转型等实证研究;
    4、浙台文化、教育和基层交流的深层次研究,台湾社会社情民意的研究;
    5、涉台经济纠纷依法调处的研究。
    二、成果要求
“涉台研究”专项课题完成时间为1年,最终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所立项课题需在年底前写出基本观点及内容简要报告(3000字左右)报省社科规划办和省台办。该专项课题采取预立项课题形式,待最终研究成果鉴定通过之后,发布正式立项通知。
    三、资助经费
    经费资助标准为每项课题1万元,由省台办在课题研究成果鉴定通过后一次性支付。
    四、申报材料及时间
    申报者需填写提交2013年度《课题申报表》(一式2份),《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一式11份),《申报汇总表》1份(附电子文档),并附上述电子文档。学校申报截止时间为2013年9月9日由学院汇总统一交科技部。
申报表和活页一律使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课题申报所需的材料请本通知中下载。
 联系人:陈一女   电话:88222075
校科技部
                                     2013年7月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