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部门:
一、申报指南方向
(一)农业新品种培育
开展水稻、水产、蔬菜、畜禽、林木、果品、中药材等农产品新品种选育关键技术研究,育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良好应用前景和核心竞争力的优良品种。
支持重点:
1、水稻高产优质配套技术研究
2、带鱼、石斑鱼、海鳗等水产养殖良种培育
3、叶菜种质创新和良种培育
4、家畜、林特种质创新及高效培育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
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开展一产、二产、三产相关环节共性关键技术研究,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产业化技术,建成一批示范基地。
支持重点:
1、百亩水稻安全生产关键技术集成研究与示范
2、百亩蔬菜安全生产关键技术集成研究与示范
3、农产品生产质量安全技术研究
4、农产品快速检测关键技术集成研究与示范
5、大宗农产品出口检测关键技术集成研究与示范
(三)农产品精深加工与品质维持
开展大宗农产品精深加工和储运品质维持研究,提高农产品附加值。
1、主导农产品加工产业化技术研究
2、食品蛋白质生物加工及转化新技术与产品开发
3、动植物资源高值加工集成与产品
4、物流农产品品质维持与质量安全控制技术
(四)优质高效生产与病(灾)害防控
围绕种养殖优质高效生产与病虫害、重大灾害防控,开展共性关键技术集成研究,开发出一批可产业化的、适用的技术,建成一批示范基地。
支持重点:
1、浙贝母以及三叶青、黄精、铁皮石斛、金线莲等林下种(养)殖农产品优质高效生产技术集成与示范
2、主导农产品优质高效生产技术集成与示范
3、安全高效饲料创制与应用
4、动植物病虫害和疫病防控技术研发与示范
5、森林重大灾害防控技术研究与示范
(五)农业装备
开展农业装备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开发出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重大应用前景和核心竞争力的产品。
支持重点:
1、主导农产品批量加工装备开发与示范
2、水产、畜牧业福利养殖设施以及特色农机装备
3、现代节能高效设施及园艺装备研制与产业化示范
4、农业信息化设施与装备
(六)海洋资源开发
开展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与开发利用研究,形成一批技术与产品,建成具有一定影响的示范工程。
支持重点:
1、浅海滩涂综合开发利用研究与示范
2、海洋生物资源开发研究与示范
3、远洋捕捞技术研究与示范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
1. 申报单位在本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有一定的前期研究基础,有健全的科研管理、财务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等制度;在相关领域已取得一定的创新成果,具有明显的创新能力、研发优势和发展潜力;通过研究开发,在2-3年内具有明确的应用或产业化前景,能够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同一项目只能通过一个推荐单位申报一次。
申报主体为企业的,上年度应有研发投入。
(二)材料报送
项目申报受理截止时间:2014年4月4日。
项目实行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相结合方式。通过市科技项目网上申报系统完成网上申报、打印。书面材料一式3份,双面打印,于4月8日前报送校科技部。
书面材料应包含下列内容:
1、项目申报表。
2、可行性报告(按编写提纲写)。
3、经费概算表。
4、项目技术负责人、申报单位、推荐单位声明。
5、申报单位法人证明(工商营业执照)。
6、项目前三位技术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签名。
7、两家及两家以上单位联合申请的项目,应提交课题组成员签名表、项目合作协议。合作协议应明确各方的研究内容、成果提交的时限、经费的来源及分配方式等主要内容,并经法人单位盖章。
8、前期基础、成果证明。
9、有关单位资金承诺函。
10、上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企业有研发投入证明等附件。
三、其他
1、申请市本级财政科技经费资助额度不超过60万元,县(市)区、市级部门推荐及联合申报的项目,按规定配套经费。
企业牵头项目,申请财政资助经费不超过项目科技总投入的30%。
2、项目的实施年限原则上为2-3年。参加单位原则上不超过4个。
3、产业化项目应注重规模、经济、环境效益,公益性项目应注重社会效益;对于具有产品目标和产业化前景的研究任务原则上由企业牵头申报。
4、与市外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专利、论文、申报奖项等第一完成单位应为宁波市企事业单位。
5、在研项目(课题)负责人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课题)而退出目前承担的项目(课题);项目前三位参加人员的申请项目和在研项目总数不能超过两个。
联系:俞新武 88222075,杨庆 88222267
校科技部
201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