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科协关于开展之江科技智库研究基地优化调整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袁茂发布时间:2024-05-08浏览次数:10


各学院、相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委全面加强“三支队伍”建设决策部署,扎实推进省科协“智行天下”专项行动,建设高水平科协科技智库,为服务党委政府领导科学决策、构筑浙江创新发展新战略优势和新发展格局提供了坚实智力支撑。经研究,决定在上一轮之江科技智库研究基地建设基础上,持续提升基地活力、优化结构组成,启动新一轮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具备一定智库研究能力、储备一批智库人才、具有决策咨询成果产出的科协组织、省级学会和独立研究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市级科协、省级学会、高校科协、企业科协、新型研发机构科协,以及从事科技决策咨询、建言献策工作的独立法人科研机构。

首批省科协之江科技智库研究基地如有意愿,可重新申报新一批基地认定。

二、主要职责

(一)智库研究

1.围绕浙江经济发展、产业转型、民生热点等问题,协调开展一系列跨学科、跨部门、跨区域、政产学研结合的高端学术沙龙和论坛等活动,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前瞻性、建设性的建议。

2.围绕区域科技创新发展战略、科技产业布局和科技人才政策等方面,组织开展决策咨询研究,提出针对性的科学对策与建议,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关键支撑。

3.围绕新时代对科协组织和科技工作者的新要求,提出发展重大需求、凝练关键问题、梳理重点任务,准确把握我省科技界新趋势新动向,反映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建议,支持我省科协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智库交流

1.承担中国科协、省科协及科协系统其他单位委托的课题项目、智库研究、第三方服务等;承接中国科协战略发展部、省委办公厅相关信息约稿工作。

2.凝练智库成果在省科协《科技工作者建议》发表;通过省科协向中国科协和省委、省政府相关载体报送智库信息。

3.参加省科协组织的学术论坛、智库活动、研究培训、交流互动、基层服务等。

三、申报要求

1.在浙江省境内设立、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

2.申报单位自愿作为基地依托单位,具备开展科技创新决策咨询研究的良好环境,能够为智库基地稳定运行提供场所、资金、人才等保障,具备承接省科协委托组织会议和开展调研的能力。同一单位原则上只推荐一个科技智库。

3.基地负责人应为依托单位在职人员,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应的行政职务,在该研究领域有较深的造诣,具有较强的调查研究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4.基地自身研究方向明确、特色鲜明,具有有稳定的研究团队,积累丰富研究成果,能够立足浙江、面向全国、放眼世界针对科技创新发展重大问题开展深入研究,且有研究成果已被各级党委政府纳入决策程序,或得到党政领导批示认可。

5.基地要有完善的信息网络沟通渠道,能积极参与省科协科技智库建设,有效承接相关项目课题,及时向报送相关研究成果和对策建议,原则上每年上报省科协的高质量专家建议不少于2件。

6.基地要遵循之江科技智库章程及智库基地管理办法,及时汇总梳理成果、报送工作总结。省科协将依据各基地工作开展情况及智库成果报送情况,定期开展综合评估,评估合格的继续予以支持,不合格的动态调整,形成优胜劣汰、有进有出的良性机制。

四、申报程序及相关要求

(一)本轮智库基地建设周期为3年,由单位推荐,有意向申报填写《之江科技智库研究基地申报表》(见附件)。纸质材料:要求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一式三份,每份均需签章;电子版:申报表以WORD文档及PDF文件发送至376984235@qq.com,邮件主题注明“之江科技智库研究基地申报”。

(二)截止时间:2024524日,逾期不受理。

联系人:陈碧娥(2907),王峰(2075



浙江万里学院科协 

   科研处 

                                  20245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