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欧达杯“科创宁波·甬创未来”第四届科技创新大赛的通知

发布者:袁茂发布时间:2024-05-24浏览次数:10


各学院、部门: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强力推进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力量,打造科技与创意融合新平台,助力建设宁波科技创新品牌,营造良好的科技创新氛围,决定举办欧达杯“科创宁波·甬创未来”第四届科技创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技创新支撑设计创造,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为导向,搭建科技创新项目竞赛及展示平台,展现宁波科技创新企业风貌,挖掘在甬高校科技创新潜力,凝聚社会科技创新力量,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打通科技成果转化的最后一公里,服务宁波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宁波市科学技术协会、宁波市科学技术局、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承办单位:宁波市科技创新协会

冠名单位:宁波欧达光电有限公司

三、参赛项目类别

大赛聚焦“361”万千亿产业集群,重点关注(但不限于)人工智能、物联网、智能制造、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工程装备、生物医药、机电产品、智能家电、文创产品等产业方向,

主要分为三个类别。

A类:科技引领类。在大赛所聚焦行业有重大技术突破,或对已有先进技术进行创新应用,有效解决了企业或行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取得明显经济效益的项目;或通过技术创新,有效解决企业或行业发展中突出的生产制造或产品工艺问题,取得明显经济效益的项目。

B类:科技筑基类。基于重大技术成果或重大生产制造及产品工艺改进,具有可观的发展潜力、广阔的市场前景和社会效益的初创项目。

C类:科技创意类。以开放思维方式,探究科技设计发展前沿,研究科技设计发展趋势,对相关行业未来可能产生影响的,具有一定实用价值、应用空间或推广潜力,处于大胆探索或科学论证或概念设计阶段的项目。

四、参赛要求

()参赛对象

在甬高()校、研究院所、企事业单位、创新设计机构及科研设计工作者等。符合参赛条件的宁波大市外科技工作者及项目也欢迎参赛。

()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且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及其他权利。

2.参赛项目根据参赛类别可以是计划开展中的、正在开展或已经完成的。

3.一个项目只能申报一个参赛类别,不得重复申报。

4.参赛者不得使用历届“科创宁波·甬创未来”科技创新大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名次的项目重复参赛。

5.对于重复参赛或剽窃、侵夺他人创新成果,以及用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奖项的参赛者,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五、赛程安排

大赛赛程分为“项目征集、初审阶段、复评阶段、决赛答辩、颁奖典礼及成果对接”五个阶段(具体时间如有调整,组委会将另行通知)

()项目征集

参赛截止时间为2024928日。参赛材料采用电子文档的报送方式,同时发送电子版至校科协委员会秘书处,邮箱:376984235@qq.com具体申报材料要求见附件)。意向参赛选手可登录“www.nbkjcxds.com”官网了解大赛详情,下载《参赛申报书》,并按要求完整、准确、真实地填报相关信息。

()初审阶段

2024108日开始,赛事组委会根据大赛报名条件要求,对报名材料作资格审核,筛选出符合宁波产业发展方向、有创新性、有应用价值、有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前景的项目进入大赛复评。

()复评阶段

复评计划于202410月中旬进行,组织技术专家对进入复评的项目进行盲评,现场秉承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复评不需要选手到场参加,评审方式主要是专家团通过对各项目资料中的技术水平、创新点、可行性等进行评估打分,按最终打分情况,确定入围优胜、以及晋级决赛的名单。

()决赛答辩

决赛将于202411月下旬举办,为期1天。决赛组织5名技术专家、投融资专家,对入围决赛企业进行现场打分。决赛采用选手现场路演答辩、实物/模型展示、专家综合评审的方式进行评选,官方发布大赛最终奖项名次的通知。

()颁奖典礼及成果对接

颁奖典礼、成果对接计划于202412月期间举办,邀请指导单位和主办单位等主要领导莅临大赛为决赛一二三等奖获奖项目颁发证书奖励,同期举办优秀成果对接和签约仪式。大赛奖金及入围优胜奖的项目证书发放事宜将在颁奖典礼

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启动。

六、奖励及配套政策

()奖金证书

A科技引领类

奖项名额奖金(含税)

一等奖15万元/名颁发荣誉证书

二等奖22万元/名颁发荣誉证书

三等奖31万元/名颁发荣誉证书

优胜奖若干颁发荣誉证书


B科技筑基类

奖项名额奖金(含税)

一等奖13万元/名颁发荣誉证书

二等奖21万元/名颁发荣誉证书

三等奖30.5万元/名颁发荣誉证书

优胜奖若干颁发荣誉证书


C科技创意类

奖项名额奖金(含税)

一等奖11.5万元/名颁发荣誉证书

二等奖20.6万元/名颁发荣誉证书

三等奖30.3万元/名颁发荣誉证书

优胜奖若干颁发荣誉证书

(以上奖项可空缺,奖金为税前)

()配套政策

大赛入围项目将录入“市级科技创新成果推介名录”,提供专家合作、银行授信、创业保险等多元化服务,并推介参与市级科技人才对接和金融资本对接系列活动。大赛排名前三的人才或团队项目,符合当年度“甬江引才工程”申报条件的,可申请直接进入终轮专家评审环节。

七、评审标准

参赛作品要符合本次大赛的参赛范围和要求。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综合评价(大赛各类别的评审重点会有侧重):一是要有关键技术。符合宁波相关产业政策导向,有利于引领行业发展,促进工业转型升级,相关技术或产品工艺在业内处于领先位置;二是要有创新性。项目有显著的创新性与独特性,在外观、结构、工艺等设计上有较高水平。三是要有实用性。符合生产、生活场景,具有良好的使用体验,能转化为产品并满足现实生产生活中的需求。四是要有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项目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并且具有一定的市场转化能力,可延展开发的特点,在投入市场后有客观的经济回报和社会效益。

八、保障说明

1.本大赛不向参赛选手收取任何费用。所有征集作品均不退还,请投稿者自留底稿。

2.申报人承担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与合法性保证,抄袭、盗用及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赛资格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所有的参赛作品,提交评审前由宁波市科技创新协会品牌指导服务站进行查新检索,出具查新检索报告。

4.对于通过复评的项目,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组委会将指定专业机构优先处理。

5.参赛项目必须为参赛者的原创设计,由参赛作品引起的知识产权纠纷由参赛者承担,与主办方承办方无关。

6.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大赛主办方所有。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宁波市科技创新协会。

联系人:陈碧娥(2907

浙江万里学院科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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