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鄞州区2024年度社科普及活动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袁茂发布时间:2024-05-24浏览次数:10


学院、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社科普及工作,不断推动社科普及工作品牌化、群众化、经常化,有效提高群众人文社科素养,区社科)决定开展2024年度社科普及活动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立足鄞州实际、突出地方特色,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社科普及活动,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新期待,为鄞州高质量打造现代化滨海大都市首善之区贡献社科力量。

二、活动主题

1.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围绕社科普及周,承办区级社科普及周启动仪式(20255月第2周);

3.围绕建国75周年,开展主题科普活动;

4.围绕数字化社科普及,创新开展科普活动;

5.创建“社科之家”“社科普及基地”,打造社科阵地;

6.组建社科普及讲解员队伍,参与科普宣传;

7.组建社科志愿者队伍,参与社科联活动;

8.宣传普及鄞州优秀地域文化如红色文化、宋韵文化、非遗文化等。

三、申报范围

社科普及活动项目申报范围包括社科普及宣传和教育、社科知识服务、社科咨询、社科队伍和阵地建设等内容。

  1.社科普及宣传和教育。包括社科普及理论研究、社科普及作品创作、社科普及出版物、大众媒体的社科普及宣传、社科普及讲座与咨询(含报告会、论坛等形式)、社科作品展览与汇演(含图片展、科普剧、科普嘉年华、科普文艺演出、微电影、短视频、社科故事、演讲比赛等)、数字化科普、线上科普、科普研学、科普集市、科普文旅、科普文创、送知识下基层、社科征文、社科知识竞赛、成果展示、社科普及周活动等。

2.社科普及队伍和阵地建设。包括社科普及基地、社科普及画廊、科普宣传墙绘、村(居)和企业社科普及阵地、社科普及设施建设、社科素质培养和创新能力培养活动等。

3.其它公益性社科普及活动。

四、项目要求

1.社科理论工作者、社科普及工作者以及从事社科普及活动的单位(机关、镇街、社科基地、学会社团、学校、场馆、企业等),均可申报。

2.社科普及活动项目申报者可独立申报,也可组成项目组联合申报。从事社科普及活动的单位申报时,需明确活动(项目)负责人。每位负责人每年申报不超过2项。

3.申报项目被纳入申报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立项。

4.申报项目要求组建专职团队,明确项目主题,做好项目方案。申报单位需在活动前一周向区社科)报备活动方案。

5.申报单位要按计划实施,确保活动效果,同时做好活动宣传报道和工作台账,宣传报道时要注明该活动为“鄞州区社科普及活动立项项目”,并以此作为结项的必要条件之一。

6.活动应在2025630日前完成确需后延的,请提前向区社科联报备。活动结束一周内,向区社科)提交结项材料。

、项目申报

1.请各学院科研秘书于61411点前,统一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交至科研处,逾期不再受理。纸质版材料包括:提交纸质鄞州区2024年度社科普及活动立项项目申报表》(见附件)一式份,A4纸打印,及汇总表加盖学院公章

2.区社科)将组织专家学者对项目开展评审、立项,并公布立项名单。

3.结项材份,A4纸打印,于活动结束后一周内,向区社科)报送。结项材料:(1)活动综述或总结;(2)与活动有关的影像资料至少4;(3)相关媒体宣传报道等至少一篇)。

联系人:陈碧娥(2907),徐侠民(2075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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