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24年度浙江省改革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袁茂发布时间:2024-06-28浏览次数:10


各学院和有关部门:

省委改革办发布2024年度浙江省改革研究课题申报工作通知,具体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论述和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中央、省委重大改革决策部署,以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牵引撬动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聚焦破解高质量发展面临的堵点难点,为打造高质效改革先行省和营商环境最优省贡献改革智力。

二、课题的申报与立项

(一)课题组依据公布的本年度选题方向确定选题(见附件1),并认真填写《2024年度浙江省改革研究课题申报表》(见附件2),经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加盖公章后将PDF扫描件和申报表Word稿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截止日期为2024715

(二)省改革研究和促进中心对申报课题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专家对审查通过的课题进行评审,确定拟立项课题,报经省委改革办审核同意后公开发布。课题研究经费由各课题组自行筹集。

(三)课题组原则上须于20241231日前完成相关课题研究工作并提交结题材料。省委改革办将根据实际情况,邀请实务工作部门负责人和相关领域专家组成结题评审组,对课题成果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予以结题并发结题证书。

三、工作要求

(一)课题要坚持围绕全省改革工作大局,聚焦重大改革领域,突出前瞻性、战略性、创新性,针对改革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和制约高质量发展的堵点难点问题开展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为省委改革决策部署提供有效参考。

(二)研究成果应做到观点鲜明突出、分析清晰合理、对策切实可行,具有原创性,正文原则上不少于3500字,且未公开发表过。

(三)课题负责人是项目的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一般应具有一定专业技术职称或行政职务,须真正承担课题实质性研究任务。课题申报实行“一人一项”原则,课题负责人不能同时申报2项以上(含2项)的课题。

(四)课题组要坚守道德和学术良知,加强学术自律,树立诚信意识,规范学术行为,弘扬严谨务实的文风。

四、校内申报方式

1)申请人自行申报,学校暑假期间只有星期二和星期五可以盖章,请合理安排申报时间,并提前联系科研处刘鹏发起用章申请流程。

2)申报后请将正式申报材料钉钉发科研处刘鹏备案。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浙江省改革研究和促进中心

通讯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省府路8号省政府5号楼(310025

联系人:郝虹雨

联系电话:0571-81050598

电子邮箱:ggyjkt@126.com

校科研处联系人:刘鹏(2907),徐侠民(2075)。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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