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门:
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度文化研究工程专项“宁波优秀文化传承与发展规划(2025—2035)”申报工作,现将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课题名称与总体要求
课题名称:宁波优秀文化传承与发展规划(2025—2035)
总体要求: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传承发展重要论述精神,在新的历吏起点上担当起新的文化使命,立足宁波本地实际和优势,系统梳理宁波优秀文化资源与特质,推动宁波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创新,总结梳理宁波近年来优秀文化传承与发展方面取得的主要成绩,当前面临的主要困难与瓶颈问题,规划今后十年宁波文化传承与发展的重点方向、创新思路和具体举措,谋划一批重点平台和项目等。
二、申报人条件
1.申报人应具有正高以上职称,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
2.未按期完成所承担市级以上(含)社科规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三、项目管理
1.通过评审立项的宁波文化研究工程专项列入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按照《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甬哲社科办〔2023〕4号)管理。
2.申报项目经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核,市社科联组织专家评审,经市社科联党组研究同意后予以立项,并签订协议书。
3.经费管理:经费50万元,分两次拨付。
4,成果形式与时间: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2024年12月完成初稿,2025年6月完成定稿(具体以协议为准)。
四、申报办法
1.须按此次通知研究选题进行申报,不接受其它选题。
2.本次项目采取网络申报方式,宁波市社科科研管理信息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登录宁波社科网主页(http//www.nbssa.org/cn/),从右侧功能区中的“宁波市社科科研管理信息系统”入口进入。
五、申报材料
1.请各学院科研负责领导,做好前期摸排培育选拔工作;各学院科研秘书做好汇总上报科研处,须提交纸质《宁波文化研究工程专项申报表》(附件1)2份,《项目设计论证(活页)》(附件2)7份。纸质申报表、活页一律使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报送至学校科研处。
2.申报人所在单位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并盖章。
3.申报时间截至2024年7月18日,逾期不再受理。
六、联系人
联系人:陈碧娥(2907),徐侠民(2075)
网上申报技术支持联系人:17858151896。
科研处
2024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