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宁波市新产业科普场馆、科学传播专家、科普微视频等优质科普资源的通知

发布者:袁茂发布时间:2025-02-11浏览次数:10


各学院、有关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最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的要求,助力我市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市科协拟向全社会征集新产业科普场馆、科学传播专家、 科普微视频等优质科普资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征集内容及相关要求

()新产业科普场馆

重点面向我市新产业领域相关企业、科研机构等单位,征集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智能、人形机器人、低空经济、清洁能源、生物医药、海洋经济等领域的新产业科普场馆。具体要求:1.注重突出产业特色,具有较好的传播效果;2.具有浓厚的社会责任意识,具备开展新产业科普宣传、体验的基本条件;3.向公众免费开放,以常年开放或定期开放等方式对市民开放。

  (二)新产业科学传播专家

面向我市新产业领域的科技工作者,采用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招募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智能、人形机器人、低空经济、清洁能源、生物医药、海洋经济、卫生健康等领域的科学传播专家。具体要求:1.专业能力过硬,在所属新产业领域内有影响力,原则上不设职称和学历等方面的限制,但须具备较强的宣教能力;2.服务意识强烈,能主动抽出时间开展基层服务或科学传播工作,每人每年至少参与一次科普服务;3.市里选派的“科技副总”“产业教授”可优先推荐。

  ()新产业科普微视频

面向我市新产业领域相关单位,征集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智能、人形机器人、低空经济、清洁能源、生物医药、海洋经济等领域的科普微视频。具体要求:1.属于科技、科普类作品,内容短而精,兼具科学性、知识性、通俗性、艺术性、趣味性;2.视频格式须为MP4 格式、16:9全画幅横版、高清画面分辨率为1080P 以上,单个视频大小为100~300兆之间;3.视频应由片头、 正片、片尾三部分构成,视频片头名称应与推荐表一致,片尾应体现主创人员、制作单位、版权单位、录制时间等信息;4.视频 时长一般为3分钟左右,最长不超过5分钟;5.视频中的文字语言应为简体中文,配音和解说使用普通话,配简体中文字幕;6. 视频创作时间为202411日至今(18个月内);视频须具 备原创属性,且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肖像 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使用人工智能生成的视频、图片、文案,视为非原创。

二、推荐与推优

原则上以上科普资源均需通过各区(县、市)及功能园区科协,各科研机构及企事业单位,市级学()会、科普教育基地等单位汇总后向市科协推荐,相关自荐内容也可直接向市科协推荐。各有关单位负责本辖区或本单位内科普场馆、科学传播专家和科普微视频的推荐工作,要好中选优,坚持条件优先,兼顾产业分布平衡。市科协将在推荐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对报送材料进行核查、评议和筛选,开展推优工作,向社会公布我市现代化新产业领域的科普场馆、科学传播专家和科普微视频等优质科普资源,并积极向省级和国家级平台推荐,争取相关荣誉和奖励。特别优秀的,市科协将在全国科技工作者日、全国科普月等活动中按规定进行表扬。

根据推荐推优结果,市科协将适时对新产业科普场馆进行授牌,并按《宁波市科普教育基地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和指导,向新产业科学传播专家颁发聘书,并形成科普服务菜单向基层供给服务;入选的新产业科普微视频作者应当具有视频的知识产权和传播权,市科协享有公益传播权,将在科普中国、浙里科普等相关平台开展公益传播。

三、保障措施

各区(县、市)及功能园区科协需广泛发动、科学谋划、一体推进,做好本地区的征集和招募工作,统筹用好科协事业发展转移支付资金等经费,做好激励和保障工作。各地可结合实际情况,将新产业科学传播专家纳入宁波市科技志愿者队伍,根据《宁波市志愿服务条例》,建立以服务时间和服务质量为主要内容的志愿者星级评价制度和激励措施,对科学传播专家中的典型人物和案例进行宣传报道。

四、征集时间及联系方式

本次征集分为集中征集和常态化征集两个阶段,集中征集时间为202526日起至202532811点前截止,集中征集结束后自动进入常态化征集阶段,优秀的推荐材料可随时提交。相关推荐材料及(附件)通过浙政钉、邮箱(376984235@qq.com )等方式报送至科研处 (学院盖章版与Word 版均需报送)

联系人:陈碧娥(2907),王峰(2075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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