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度第三批市哲社规划课题(年度申报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袁茂发布时间:2025-03-25浏览次数:10


各学院、部门:

根据工作计划,现就2025年度第三批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年度申报课题)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文化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围绕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以研究解决宁波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现实问题为重点,坚持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对策研究并重,为宁波加快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打造中国式现代化市域样板贡献社科力量。

二、课题类别

分为资助课题和自筹经费课题两类。自筹经费课题,须在申报表中填写资金来源。重点扶持对学科发展及宁波经济社会建设有重要作用的研究项目。可参考《2025年度第三批市哲社规划课题(年度申报课题)指南》(附件1),在此基础上选择不同的侧重点确定具体选题申报,也可根据自己的学术积累和研究专长自主选题申报。

三、申报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哲学社会科学相关领域的学术资源和研究能力。

3.申报人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且不能参与本次申报的其他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2个申报项目。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相同内容已列入省级或国家级相关研究课题的。

2)所负责的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各类项目两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项者。

四、申报办法

1.本次项目采取网络申报方式,宁波市社科科研管理信息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登录宁波社科网主页(http://www.nbssa.org.cn/),从右侧功能区中的“宁波市社科科研管理信息系统”入口进入。

2.请各学院科研秘书于41115:30,统一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交至科研处,逾期不再受理。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包括:《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表》《课题设计论证活页》各2份,学院、部门盖章汇总表1份。纸质申报表、活页一律使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76984235@qq.com

3.课题一律通过各学院、部门统一申报,不接受个人提交。

五、结题要求和资助经费

1.成果形式可为著作、论文、研究报告、决策建议稿。具体要求按照《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执行。完成时限一般为1年。

2.每项课题资助经费1.5万元,立项签署协议后拨付50%,课题结题后再拨付剩余50%

联系人:陈碧娥(2907),徐侠民(2075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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