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鄞州区2025年度社科普及活动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袁茂发布时间:2025-04-08浏览次数:10

各学院、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社科普及工作,不断推动社科普及工作品牌化、群众化、经常化,有效提高群众人文社科素养,区社科联(院)决定开展2025年度社科普及活动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立足鄞州实际、突出地方特色,紧密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与重点问题,开展社科普及活动,努力推出社科普及宣传作品,为推动鄞州现代化滨海大都市首善之区建设迈上新台阶服务助力。

二、申报范围

社科普及活动申报内容包括社科知识普及、社科展览、编写科普读物、系列讲座、社科队伍和阵地建设、或其他科普活动。

1.优秀传统文化和地域文化普及项目。普及鄞州地域文化和传统文化,如海丝文化、童蒙文化、龙舟文化、国潮文化、进士文化、红色文化、宋韵文化、非遗文化等;

2.社科普及作品创作、社科普及读物出版、社科普及理论研究、大众媒体的社科普及宣传作品;

3.举办人文社科类系列讲座(含报告会、读书会、主题沙龙等),做响社科讲坛讲座品牌特色;

4.在属地内打造特色文化精品,开展“直播+文化普及+乡村旅游”系列活动;

5.举办特色文化节庆活动,如加强特色传统文化科普宣传活动,助力乡村振兴和现代社区建设的;

6.社科普及阵地建设。包括省、市、区社科普及基地、社科之家和基层特色人文空间打造,哲学小村、哲学主题公园(主题场馆)打造、童蒙绘本馆、社科普及画廊、科普宣传墙绘等;

7.社科志愿者队伍建设和服务,开展浙江社科志愿者服务基层行动;遴选优秀社科志愿讲解员参加省、市讲解员大赛;

8.社科普及基地围绕社科普及周主题在4-6月期间举办的各类社科普及活动;

9.社科作品展览与汇演(含图片展、科普文艺演出)、科普集市、科普文创、文旅科普、社科征文、成果展示、短视频作品、社科故事、演讲比赛等;

10.数字化科普,包括线上科普、科普短视频制作发布线上传播。

三、申报要求

1.社科理论工作者、社科普及工作者以及从事社科普及活动的单位(镇街和所辖区域内社科普及基地、基层人文空间、学会社团组织、高校、单位场馆等),均可申报。

2.社科普及活动项目申报者可独立申报,也可联合申报。从事社科普及活动的单位申报时,需明确活动(项目)负责人,一般为分管领导。同一单位和个人重复申报限1项。

3.申报项目被纳入区社科联年度工作要点的,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立项。

4.申报时要求组建工作团队,明确主题,做好方案。并在活动前一周向区社科联(院)报备活动方案。

5.立项后,申报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活动效果,及时整理工作台账,和社科联沟通对接活动进展情况,活动中和宣传报道应注明“鄞州区社科普及活动立项项目”或“鄞州区社科联联合举办”。

6.活动项目应在20251030日前完成,确需后延的,请提前向区社科联报备,如未能完成,撤销立项。

四、申报方式

1.请各学院科研秘书于42111点前,统一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Word版)文档交至科研处,逾期不再受理。纸质版材料包括:《鄞州区2025年度社科普及活动立项项目申报表》(见附件)一式两份,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发送邮箱:376984235@qq.com

2.区社科联(院)将对立项项目将予以一定经费支持。

3.活动项目完成一周内,请将结项材料报送至邮箱376984235@qq.com科研处,结项材料包括但不限于:(1)活动方案和总结(综述);(2)相关图片和短视频;(3)信息稿或宣传稿。

联系人:陈碧娥(2907),徐侠民(2075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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