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5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省市合作”专项课题的通知

发布者:袁茂发布时间:2025-04-18浏览次数:10


各学院和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高水平建设哲学社会科学强省的意见》,促进地方高校及社科相关单位青年学者成长,根据浙江省社科联的统一安排,宁波市社科联即日起开展2025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省市合作”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说明

本专项课题级别一般为省社科规划一般课题,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省社科工作办择优设立部分重点等级课题,2025年度拟立项数量由省社科工作办根据申报数量、预算情况等综合研究确定下达,资助经费标准为每项3万元。最终成果形式为著作或论文,完成时限一般为3年(具体根据立项文件确定)。课题结项要求参照《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本专项课题不设课题指南,申报者可根据自己的学术积累和研究专长自主选题,自由申报。

本专项课题的申报工作由宁波市社科联组织实施,评审工作由省社科工作办和宁波市社科联共同组织进行。立项课题名单由浙江省社科工作办审核、发文公布,结项等事项由省社科工作办负责受理。资助经费在课题立项后由宁波市社科联分两次拨付(立项协议签订及结题后各拨付50%)。

二、申报对象

1.本专项课题的申报对象为宁波市辖区内除部、省属本科院校之外的高校、党校、社科院等教学科研单位的青年学者。对青年学者的界定:35周岁以下(199011日以后出生)的青年学者和35-40周岁(198511-19891231日出生)且未获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青年学者。

2.申报人有在研省部级及以上社科课题未结题的(截止到本通知发布之日,以结题证书日期为准),或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课题等被撤题或终止,或有其他科研信誉不良记录被通报批评且尚在申报资格限制期内的,不得申报。此外,申报人不得以已立项或结题的省部级及以上社科课题相同或相近内容申报本专项课题。

三、申报程序和要求

1.本专项课题采取网上申报方式,宁波市社科科研管理信息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登录宁波社科网主页(http://www.nbssa.org.cn/),从右侧功能区中的“宁波市社科科研管理信息系统”入口进入。

2.提交纸质《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表》《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设计论证活页》各2份,一律使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3.申报人所在单位要加强对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认真审核申报表所有栏目填写的内容(特别是申报条件是否符合),签署明确意见。审核并汇总申报材料后,与本单位《浙江省社科规划课题申报单位汇总表》(含电子版),一并报送市社科联科研管理处。

4.市社科联受理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5515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5.校内申报流程

512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报送申报材料至科研处。纸质材料:《申报书》《活页》各2份(A3,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学院盖章的汇总表1份。电子材料:《申报书》《活页》(PDF),汇总表(word.

宁波市社科联联系人:顾晔;联系电话:0574-89183623

网上申报技术支持联系人:褚峰赤,17858151896

校科研处联系人:刘鹏(2907),徐侠民(2075)。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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