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宁波市社科规划办《宁波市重点文化研究基地管理办法(试行)》和第一批宁波市重点文化研究基地项目立项工作的要求,“宁波市海丝文化研究中心”公开进行基地课题招标,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课题选题方向
严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浙江省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紧扣本基地主题“宁波市海丝文化研究”,努力推出一批高质量的研究成果。题目自拟,参考选题如下:
1. 国内外有关宁波“海丝”文化遗迹与文献档案梳理
2. 中外海上丝绸之路历史文化比较研究
3. 海上丝绸之路文化国际传播研究
4. 海上丝绸之路文化符号的视觉转译与当代展示设计研究
二、课题类别
本次招标拟立项第一批宁波市重点文化研究基地课题5项。
三、课题任务
1. 课题申请人在第一批宁波市重点文化研究基地研究周期内完成申报课题的结题,通过基地评审,提交研究成果。
2. 课题申请人在第一批宁波市重点文化研究基地研究周期内应承担相应基地日常事务如会务组织、学术活动、信息报送及其他临时性研究任务等。
四、申报条件
1. 本次申报面向宁波各高校、研究机构等“海丝历史文化”及“国际文化传播”等领域研究工作者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哲学社会科学相关领域的学术资源和研究能力
4.申报人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且不能参与本次申报的其他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2个申报项目
5.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相同内容已列入省级或国家级相关研究课题的。
(2)所负责的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各类项目两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项者。
五、申报程序
请填写《第一批重点文化研究基地课题申报书和活页》一份(见附件)于2025年5月27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基地秘书处邮箱:gaosiyu@zwu.edu.cn,逾期不予受理,纸质材料待评审完善定稿后提交。
六、成果形式、时间安排、结题方式和资助经费
1.基地项目结题成果形式:
(1)研究报告+学术论文(原则上争取核心期刊发表)
(2)研究报告+决策建议稿(市级以上领导批示)
(3)专著
2. 课题研究启动经费1.00万元;获领导肯定性批示追加奖励0.50万元(市级主要领导)、1.00万元(省部级领导及以上);发表核心期刊学术论文奖励1.00万元;成果为专著的,出版费将另行资助。
3. 具体成果要求参照《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实施细则》中的结题要求,自立项之日起2年内完成结题。
未尽事宜,请联系基地秘书处。
联系人:高老师(18312968863)、侯老师(15821037648)
宁波市海丝文化研究中心
202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