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文化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高质量建设公共文化服务现代化先行省的实施意见》要求,充分发挥理论研究在决策参考、指导实践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拟开展2022年度浙江省公共文化服务现代化发展课题申报和研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范围
重点围绕公共文化服务现代化发展中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以及申报者研究专长确定研究方向,选择不同的侧重点进行申报。(课题指南详见附件1)。
二、相关要求
(一)申报资格。申报主体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申报人及项目组成员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基本工作条件、研究时间,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具有相关专业副高及以上技术职务。
2.申报项目必须结合我省公共文化服务现代化发展需要,有重要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立论根据充分,内容和目标明确、具体、先进,能广泛推广应用并可产生一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3.申报人当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其他省文化和旅游厅科研项目的申报。项目组成员同年最多可参与两个省文化和旅游厅科研项目的申报。
4.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省文化和旅游厅不受理新的项目申报:
(1)有原文化部和原国家旅游局在研项目逾期不结项的;
(2)有历年原浙江省文化厅和原浙江省旅游局科研项目、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国家艺术基金逾期不结项的;
(3)在研的省文化和旅游厅(包括原省文化厅、原省旅游局)以负责人身份申报科研项目的;
(4)已获厅局级及以上立项的选题,论证中无新研究内容的。
(二)申报材料。申报者需如实填写《浙江省公共文化服务现代化发展课题申报书》(附件2),纸质版一式四份,并同时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于2022年2月23日之前由学院统一上报科研部。申报材料应当简明扼要,重点突出。
(三)课题验收。本课题研究周期为6个月,研究期满后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立项课题研究成果进行验收,并发给结题证书。
联 系 人:徐凯莉(2075),刘美玲(2075)
科研部
2022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