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及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教社科司函[2022]12号文件通知,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决定继续设立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由教育部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社科中心)负责。现将该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2022年度,本专项任务项目重点围绕研究宣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宣传阐释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等开展研究。申报者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突出问题导向,根据课题指南(见附件)提出的重点研究范围,结合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专长,认真凝练研究课题进行申报。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本专项任务项目所属学科门类为“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每个课题资助经费10万元,拟设立50项,研究年限为2年。
最终成果要求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在中央主要报刊发表理论文章;(2)在高水平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被省部级以上部门采纳的调研咨询报告。
二、申报条件
1.本专项任务项目限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申报。
2.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申请者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应为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在编在岗教师,能够作为项目主持人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
(4)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
(5)连续两年(指2020、2021年度)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2022年度申报资格;
(6)申请202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三、申报办法
本专项任务项目以高校为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具体申报办法和程序如下:
1.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
(1)校内初审。请各学院于2022年3月9日前统一报送《申请评审书》和《申报一览表》等电子材料(无需纸质材料),科研部进行形式审查,并将审查意见反馈给申报人。
(2)申报人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完善申报材料。请学院科研秘书于2022年3月15日前统一将定稿的所有申报材料的纸质版报送科研部,包括2份由本人签字的《申请评审书》,学院盖章的《申报一览表》(一式1份),并附以上材料电子版。
(3)申请书封面中的学校代码为10876。
2.网上平台注册申报
(1)请申报人登陆教育部社科司主页(网址:http://www.moe.gov.cn/s78/A13/),进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并注册账号(已有平台账号者无需再次注册),待科研部审核通过后即可登陆系统(该平台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2)申报人登录网络申报平台,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填报科研部审核通过的及《申请评审书》,并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评审书》电子文档;
(3)我校网络申报时间为2022年2月16日-3月14日,逾期不予受理。
3.项目经费按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85号),实行严格规范的预决算管理。申请者应在研究期限内,根据实际需求准确测算总经费预算,合理分配分年度经费预算。经费预算合理性作为评审的重要内容,不切实际的经费预算将影响专家评审结果。
4.申报系统联系方式:010-62510667、15313766307、15313766308;电子邮箱:xmsb@sinoss.net。
四、其他要求
1.申请者应认真阅研该通知的有关要求,提高申报质量。
2.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所在学校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3.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4.各学院应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如违规申报,将予以通报批评。
5.关于纸质版,在“项目承诺书”处必须有本人亲笔签名和日期;课题组主要成员签名处必须要有签名。
联系人:徐凯莉(2075),刘美玲(2075)
科研部
2022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