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宁波市新型重点专业智库的通知

发布者:袁茂发布时间:2025-06-29浏览次数:10


各有关单位、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新型智库建设要求,加快推进我市新型智库建设,着力打造一批中国特色、浙江特点、体现宁波优势的重点专业智库,决定启动宁波市新型重点专业智库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真”“情”“实”“意”总要求,聚焦国家和宁波改革发展重大战略需求,加快遴选培育一批新型重点专业智库,服务党委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为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模范生,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市、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智力支持。

二、建设内容和目标

宁波市新型重点专业智库是以服务党委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为使命,以浙江特别是宁波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问题和公共政策为主要研究对象,以在某一专业领域具有重要话语权且能够有效服务国家和宁波改革发展需求为目标的应用研究平台。

本轮市新型重点专业智库建设周期为5年,通过建设期发展,重点建设一批我市亟需、特色鲜明、制度创新、引领发展的重点专业智库,积极推动打造有全国影响力的智库,努力构建定位明晰、特色鲜明、规模适度、布局合理的新型智库体系。

三、申报条件

申报宁波市新型重点专业智库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为依法设立、相对稳定、运作规范的实体性非营利研究机构,鼓励其成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民间非企业组织;拥有独立的人员编制、办公场所、设施设备、文献资料和运行经费等,有健全的治理结构及组织章程、科学务实的发展规划、可持续的资金保障。

2.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决策急需,凝练主攻方向,突出专业特色,对浙江和宁波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问题和公共政策有明确的研究领域和研究重点;强化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创新导向,注重开展前瞻性、针对性、储备性政策研究,有长期关注、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并在该研究领域能够发挥较强的决策咨询服务功能。

3.研究团队须有首席专家至少1名,可以是智库申报单位的在编人员或与智库申报单位签订三年以上合同期限的外聘人员,要求政治立场坚定,品德学风优良,熟悉国情省情市情,决策咨询研究水平突出,具有长期从事决策咨询工作经历和成果积累,且为所申报智库主要研究方向的省内外知名专家或市内顶尖专家,一般不在其它市级以上社科研究平台担任主要负责人或首席专家。同时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近五年来主持的决策咨询研究成果获得过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获得过省委省政府有关部门采纳;参与过中央部委或省委省政府公共政策制定或委托项目研究。

4.研究团队须有负责人1名,熟悉智库业务,有3年以上从事决策咨询工作经历,具备较好的组织协调和运营策划能力;研究团队人员要达到10人以上,其中,高级职称研究人员或有研究能力、研究经历的局级以上领导不少于5人。团队成员要有从事决策咨询工作的经历,决策咨询研究能力较强,在申报智库主要研究方向上有一定的成果积累。

5.本科院校申报的智库要有市重点学科或市优势特色学科支撑,其他单位申报的智库在市内具有明显的研究特色。

四、申报数量

本轮新型重点专业智库遴选实行限额申报,具体如下:

1.宁波大学限报2个;

2.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市委党校、科研院所、市属企事业单位所属实体性研究机构,民间社会组织智库类机构,以及市内其他符合申报条件的本科院校、宁波市重点建设高职院校各限报1个。

已入选浙江省新型重点专业智库和重点培育智库的直接列为市新型重点专业智库,已入选浙江省新型智库建设培育单位的直接列为市重点培育智库,同时须提交相关材料。

五、申报要求

1.请各申报学院于7111700前,提交电子版申报材料:申报书、佐证材料及汇总表发送至邮箱:376984235@qq.com

2.711-14日,组织专家评审,推荐上报。

3.请各申报学院于7151100前统一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交至科研处。纸质版材料包括:《宁波市新型重点专业智库申报书》(11份)、佐证材料6份(单独装订),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及汇总表加盖学院公章。

联系人:陈碧娥(2907)徐侠民(2075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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