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根据《关于组织2025年宁波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2025年度宁波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本年度申请的项目类型为一般项目、重点项目及青年博士创新研究项目。
1.一般项目。是指围绕培养科技创新人才,促进学科建设,主要支持从事基础研究的科研人员瞄准科技前沿,在基金项目资助范围内自主选题、自由探索,开展创新性科学研究。
2.重点项目。是指围绕我市重点发展产业领域,培育杰出青年科技人才,主要支持45周岁以下、在相关研究领域已取得突出成绩(如发表高水平论文、授权发明专利等)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人员,在重点资助领域开展高水平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推动符合我市战略需求的重要领域取得突破。
3.青年博士创新研究项目。是指支持35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青年科技人员围绕前沿技术独立主持科研项目进行创新研究,促进青年科技人才发展。
二、资助方式与标准
1.资助方式:一般项目,立项后事前一次性资助;其他项目,分阶段拨付,立项后首批拨付60%。
2.资助标准
一般项目:单项资助经费最高不超过6万元。
重点项目:单项资助经费最高不超过30万元,数学领域最高不超过20万元。
青年博士创新研究项目:单项资助经费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三、申报条件
1.申请人应当是基金项目负责人,科研诚信良好,未列入相关部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申请人应具有承担基础研究项目(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应为受聘于依托单位并签订劳动合同,且已在宁波缴纳社保费12个月以上的科技人员。
3.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申请和正在承担的市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数合计限为2项。
4.同一年度,作为申请人申请基金项目限1项。
5.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均未存在作为负责人承担的逾期一年以上尚未验收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6.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在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55周岁[197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7.重点项目。申请人须在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45周岁[198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技人员的推荐函。
8.青年博士创新研究项目。申请人须在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35周岁[199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且取得博士学位未满5年。申请人须为项目依托单位的全职工作人员,项目获批后须承诺全职在宁波连续工作5年以上。
9.项目实施周期最长不超过3年。
四、申报安排
1.2025年7月9日18:00-2025年7月28日23:59,符合条件的项目申请人登陆“宁波科技大脑”(https://stbrain.kjj.ningbo.gov.cn/)完成线上申请。
2.2025年8月5日前,各二级单位组织专家对本单位的申报项目完成推荐排序,并将《2025年宁波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推荐排序表》(附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科研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inxudong@zwu.edu.cn。
3.科研处组织外部专家对项目申报书评审。
4.科研处综合二级学院推荐排序和外部专家评审意见择优推荐上报。
五、其他重要事项
1.项目申请人应当将申请书内容及科研诚信和科技伦理要求告知主要参与者,确保参与者全面了解相关内容和要求。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当对申请书内容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合规性负责。
2.项目申请人不得同时将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项目类型、由不同申请人或经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不得将已获资助项目重复提出申请。市科技局将加大对本次申请项目与已立项项目的查重工作力度。一经查实重复申报,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3.为助力青年人才成长发展,本次申报将优先支持未获国家级、省级自然科学基金立项的科研人员。
4.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实行“包干制+负面清单”管理,不再编制项目经费预算。包干制文件可在“学校科研管理系统-规章制度”下载。
5.项目申请人需区分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与公益研究计划的区别。确保申报项目符合自然科学基金的定位和要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注重基础研究,旨在探索自然科学领域的前沿问题和基础理论。
6.项目申请人在编制项目预算时应据实申请,市科技局将结合年度经费预算核定资助经费,对于项目总预算核减的项目,预计不足部分经费应由项目负责人自筹解决,或出具书面意见明确放弃立项资格。
7.申请基金项目时,合作研究单位不超过1家,并应签订项目合同协议,明确责任与权利。
8.本年度我校限项推荐申报15项,其中重点项目推荐数不设比例,但全市重点项目最终立项名额有限。
六、联系人
金旭东6205、王峰2075。
科研处
202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