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为做好我校2026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并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26 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类型
(一)2026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按照重大项目及其延续项目、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杰青”)及其延续项目、重点项目、探索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青基”)、联合基金项目六个类别组织申报。关于各项目要求的申请人条件,请详细阅读新修订的《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浙科发金〔2024〕28号),详见附件1。
(二)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冠名设立华东医药企业创新发展联合基金,与杭州迈瑞医疗电子有限公司冠名设立迈瑞企业创新发展联合基金,与白马湖实验室冠名设立白马湖实验室联合基金,与杭州市人民政府冠名设立杭州联合基金,与金华市人民政府冠名设立浙中科创走廊联合基金,与浙江广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杭州康聆医学科技有限公司、丽水市人民政府、衢州市人民政府、嘉兴市人民政府等联合资助方设立联合基金,引导和整合社会资源投入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解决相关领域、行业、区域和企业创新发展面临的实际问题。
三、申报要求
(一)聚焦重点领域。围绕“315”科技创新体系重点领域和基础学科研究领域申请数一般不少于80%。
(二)突出需求导向。重大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应对照申请指南(附件2-3)中明确的研究内容或资助方向、绩效目标和学科代码等进行申请,并自主凝练项目名称。
(三)突出成果导向。对获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并取得2024年度重大科技成果的,可申请重大项目延续项目滚动支持。
(四)优化分类资助。申请重大项目(含联合基金)、杰青(知名科学家举荐的除外)的申请人须具备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以上(含)项目的资历;申请重点项目(含联合基金)的申请人须具备主持省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资历。2026年度起原管理科学领域研究由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统筹予以资助。
(五)培育青年人才。当年杰青项目验收通过且绩效优秀的,可申请杰青延续项目滚动支持;重点项目、探索项目的申请人中应有一定比例为40周岁以下的科研人员;白马湖实验室联合基金探索设立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专项资助博士研究生开展目标导向的基础研究,要求在校就读期应覆盖项目实施期。
(六)实行限额推荐。重点项目、探索项目、青基由依托单位在择优遴选的基础上限额推荐,我校限额推荐总数为29项。重大、杰青和联合基金为非限额申报项目。
(七)加强统筹协同。同一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的,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不得与同年度省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或科技合作领域项目同时申请,已申请2026年度省社科规划年度各类项目的不得申请同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八)严格遵守科研伦理和保密规定。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意见》,项目实施过程中凡涉及人体被试和人类遗传资源、病原微生物、实验动物等科学研究,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实验动物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申请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包含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或申请人要求保密的内容,如涉密须脱密后提交。
(九)强化科研诚信。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如发现弄虚作假、故意重复申请等科研诚信问题,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记入浙江省科研诚信档案。经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申请书相似度审查,对相似度30%以上(含)的取消当年及下一年申请资格,按形式审查不通过处理,存在科研失信行为的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学校申报安排
(一)项目网上申报。2025年7月15日-2025年7月27日,项目申请人使用政务服务网账号,登录浙江省科技管理运行平台(https://pm.kjt.zj.gov.cn)进行网络申报,点击“在线办理”,用申请人本人的政务服务网账号登录申报项目。《2026 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须知》及相关附件请参看https://zjnsf.kjt.zj.gov.cn/insiis7/api/site/v1/post/detail?categoryId=2018915&postId=1389550767920119808。
(二)二级单位推荐排序与形式审查。2025年8月1日前,各二级单位完成对本单位限额申报项目(重点、探索、青基)的推荐排序、完成对本单位非限额申报项目(重大、杰青、联合基金)的形式审查,并将《××单位2026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4)扫描版和Excel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inxudong@zwu.edu.cn。各二级单位要对同年同时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和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予以重点审查,杜绝重复申报。
(三)学校评审。科研处组织外部专家对限额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对非限额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核。
(四)学校综合二级单位推荐排序和外部专家评审意见对限额申报项目择优推荐上报;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非限额申报项目上报省基金委。
五、需上传的附件盖章
(一)伦理审查
如项目涉及实验动物研究的,请上交《动物伦理审查表》(见附件5,1式1份)。各二级单位收齐后,于8月1日前统一至科研处审核盖章,科研处将审查表扫描件发回各二级单位。请申请人避免在伦理审查完成后对项目名称进行反复修改,导致上传的伦理审查附件中的项目名称与最终版的项目名称不一致。
(二)在站博士后承诺书
在站博士后仅可申请探索项目,须确保具备项目履约实施条件,由申请人将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返聘协议或者延迟退休证明等)扫描上传。请在站博士后将有本人及合作导师签名的纸质《博士后承诺书》(见附件6)上交二级单位(1式1份),由二级单位盖章后,于8月1日前交科研处办理加盖学校公章手续,科研处将第1页承诺书扫描件发回各二级单位,第2页承诺书由科研处存档。
(三)退休人员履约证明
申请人在项目实施期内将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原则上不得申报,如符合返聘、延迟退休等能确保项目履约实施条件的,由申请人将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上传。请申请人将有本人签字的纸质《即将退休人员承诺书》(见附件7)上交二级单位(1式1份),由二级单位盖章后,于8月1日前交科研处办理加盖学校公章手续,科研处将承诺书扫描件发回各二级单位。
(四)科研诚信承诺书、联合基金申请个人承诺书等
申请人须签署《项目申请人科研诚信承诺书》或《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申请个人承诺书》(请在申报页面自行下载,请申请人本人签名并填写日期)并扫描上传(无须盖章)。
如有其他需要上传的附件请在申报页面自行下载、以系统要求为准。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项目立项后,申请书中的研究目标、研究内容、研究计划、预期研究成果等直接作为研究计划书内容,请申请人合理填报相关内容。
(二)申请人需在申请书中说明此次申请项目与近三年立项或结题(立项或结题通过发文时间在 2022 年 1 月 1 日之后)的自然科学基金或其他相关科技计划项目在研究内容、任务、目标等方面的区别。
(三)申请省杰青项目、重点项目(含联合基金)、青基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以及联合基金明确要求全职人员申报的,由申请人将申报前 1 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上传(以前年度已扫描上传的除外),还在办理入职手续的将依托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上传。
七、联系方式
金旭东6205、王峰2075
科研处
202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