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有关部门:
根据全市人才调研工作总体安排,现就2025年度宁波市人才研究课题(第三批)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研究要求
1.本批课题为人才研究公开发布课题(见附件),公开向社会发布,接受社会各界研究人员申请,发布方将择优立项。
2.本次申报受理人才领域自主选题申请,重点支持全市人才工作的重大理论与实际问题研究。自主选题要求10月底前形成初稿,11月底完成课题报告,经费资助4万元。
3.本批课题结题按《宁波市人才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甬政研[2024〕10号)规定办理。报告务必准确全面地反映课题的研究要求。
4.本批课题研究经费分两期拨付,课题立项后拨付50%,课题结题后拨付剩余50%。课题研究达不到结题要求的,剩余经费不予拨付,按规定撤项。
二、申报要求
1.每名申请人作为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其中一项课题。
2.申请人所在单位要做好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签署明确意见,加盖公章。属于高校申报的,由高校科研管理部门集中组织申报。
3.申报材料报送时间截至2025年8月29日12点,逾期不予办理。
4.课题组应认真审题,准确理解题意,把握研究要求,严格按照《宁波市人才研究课题申请书》限定的内容仔细填写。
三、其他
1.课题的版权为市政府研究室所有。研究成果未经研究室同意,课题组不得作为其他用途。
2.申报材料由市政府研究室改革处(人才处)受理。具体包括:《宁波市人才研究课题申请书》(原件一式两份),《宁波市人才研究课题评审活页》(一式三份)。在报送纸质申请材料(A3手册)至科研处的同时,应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376984235@qq.com。
联系人:陈碧娥(2907),徐侠民(2075)
科研处
2025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