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宁波市级配套经费专项项目的通知(一)

发布者:章玉婷发布时间:2025-09-26浏览次数:10

各二级学院:

为充分发挥科研经费的激励作用,支持我校青年教师开展原创性基础研究,根据《浙江万里学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市级配套经费使用细则(试行)》等文件规定,现将我校第一批宁波市级配套经费专项项目的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资助对象为获批2024年度国自然科学基金的学院教师;申请人在申请当年11日男性未满35周岁[19901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未满40周岁[198511日(含)以后出生];项目优先资助未获得过国家级项目的人员。

二、资助标准:各学院的资助经费总额为学院在2024年度获批国自然基金对应的宁波市级配套经费。其中,生物与环境工程学院为41.8750万元,商学院为6万元。资助项目数量由学院自主决定。项目资助额度:理工类不低于5万元/项,人文社科类不低于2万元/项。

三、研究方向:符合国家战略需求和学院的学科发展方向的基础研究领域,鼓励学科交叉与原始创新。

四、申报流程:

1.申请人撰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1),明确考核任务指标;

2.各学院组织资格审查、学术评审,自主确定立项项目,并在学院内部进行不少于3日的公示;

3.各学院将可行性研究报告(电子版)及宁波市级配套经费专项项目汇总表(附件2)于1017日前报送科研处。

五、经费使用:经费使用按照《浙江万里学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市级配套经费使用细则(试行)》执行。

六、项目执行期为2年(202611-20271231日),执行期满3个月内提交项目结题报告、配套经费使用报告及配套经费决算表。科研处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评定。

七、其他事项:各学院应加强统筹协调,结合学科发展规划与青年教师科研潜力,科学确定资助项目,确保经费高效使用。


联系人:金旭东6205,王峰2075


附件:1.可行性研究报告(模板)

    2.✕✕学院宁波市级配套经费专项项目汇总表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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