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哲社规划办关于做好2022年度第五批市哲社规划课题(教育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袁茂发布时间:2022-05-17浏览次数:87


各二级学院及有关单位:

现就做好2022年度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教育专项)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十四五”时期宁波教育领域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对策研究并重,为深化教育改革,推动宁波市教育高质量发展,为更好地服务共同富裕背景下宁波教育的改革发展大局,为奋力推进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建设作出教育贡献。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人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且不能参与本次申报的其他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2个申报项目。

2.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相同内容已列入省级或国家级相关研究课题的。

2)所负责的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各类项目两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项者。

三、成果形式

2022年度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教育)的成果形式为论文或研究报告。

四、结题方式

1.成果形式为论文的,在“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推荐刊物”上公开发表,且标注“宁波市社科规划课题成果”的,可免于评审鉴定,直接通过验收。未达到免评条件,但在有全国统一刊号的学术期刊发表字数不少于4000字的论文,或在市级以上主流媒体理论版发表字数不少于3000字的文章,须经过评审鉴定,确定是否通过验收。不符合以上要求或以增刊、学术研讨会论文形式发表的均不予结项。结项的论文必须以课题负责人为第一作者。

2.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须经过评审鉴定确定是否通过验收。研究报告一般不少于10000字。

3.凭正规录用通知(须承诺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刊发),可参加评审,如评审通过,视为课题完成,若在录用通知承诺时间内正式出版,凭出版物原件可正式办理结题手续。

五、资助经费

每项课题研究经费为1.5万元,立项签署协议后拨付50%,课题结题后再拨付剩余50%研究经费。

六、申报要求

1.2022年度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教育)设课题指南(见附件12022年度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教育)选题指南》)。课题申报者可以根据自己在教育领域的研究专长和学术积累从中选报,指南所列出的只是研究“方向”,课题名称可作适当调整。

2.鼓励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单位申报。课题立项向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教学研究和有前期研究基础的项目倾斜。课题组成员构成倡导跨学科组合。鼓励对重大教育现实问题进行多角度、多层次、全方位的综合研究。

3.课题结题时间为2023630日前。

4.《课题设计论证活页》必须严格按照申请表中的提示填写,要求重点突出、简明扼要,不得出现申请人的姓名和所在单位等背景材料,填写的内容和字数不超出表中提示范围。

七、申报时间

202263日前,请各学院科研秘书统一将《课题申请表》和《课题设计论证活页》《汇总表》的电子版和纸质版交至科研处。《课题申请表》原件一式2,《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一式7份,使用A3纸打印、中缝装订;《单位汇总表》1份,A4纸打印。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徐凯莉,刘美玲(88222075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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