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度鄞州区宋韵文化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章玉婷发布时间:2025-10-15浏览次数:10

各学院、部门

2025年度鄞州区社科联(院)(宁波市宋韵文化中心)宋韵文化专项课题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课题申报

本年度课题采用自选题模式,申报者须紧紧围绕宁波宋韵文化、王应麟、三字经文化等结合自己研究专长及学术积累自选题目开展课题研究和申报。

三、申报要求

1.申报者须长期关注宁波宋韵文化、王应麟、三字经文化等,具有一定研究能力。鼓励课题组成员跨学科组合,课题组组长为第一作者。

2.课题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决策建议稿或研究报告+论文。请特别注重研究提纲和研究思路的撰写,这是作为立项与否的主要依据。

3.每人报一项课题。相同内容已列入国家级和省级相关研究课题的,不重复申报。

4.本年度预计立项共5项(具体以实际申报为准),鄞州区社科联(院)组织专家学者对课题开展评审、立项,并公布立项名单同时,立项课题将有机会被推荐为宁波市哲学社会规划课题立项。


、结题方式

1、发布课题成果形式为论文+研究报告的,须在省级及以上期刊刊发或收录,且标注“鄞州区哲社规划课题成果”的,直接通过验收。未在省级(含副省级)及以上期刊刊发的和未标注“鄞州区哲社规划课题成果”的,经评审鉴定,确定是否通过验收。结项的论文必须以课题负责人为第一作者,在内容上必须紧扣所承担课题的主题和研究范围。研究报告字数一般不少于8000字。

2、成果形式为决策建议稿+研究报告的,研究成果经《鄞州社科》、《宁波社科专报刊发并被区级及以上相关部门采纳并签署意见的也直接结题。决策建议稿字数3000字左右研究报告字数一般不少于8000字。

五、课题经费

课题立项后拨付5000元课题经费,课题通过验收后拨付5000元课题经费。

课题成果获市级党委政府及以上层面借鉴采纳的,奖励经费1万元。课题成果获区级党委政府层面借鉴采纳的,奖励经费6000元。课题的主要成果,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奖励经费6000元,在省级(含副省级)刊物上发表,奖励经费3000元,发表时必须在醒目位置标明“鄞州区哲社规划课题成果”等字样。

、材料申报

1.请各学院科研秘书于2025102011:00前,统一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交至科研处,逾期不再受理。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包括:《课题申报表》两份,《课题设计论证活页》(见附件)一式A4纸打印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76984235@qq.com

2.项目完成时间为2027630日前,一般不予延期。

联系人:陈碧娥(2907),徐侠民(2075

科研处

2025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