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部门:
为深入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精准把握全会对“十五五”时期发展作出的顶层设计与战略擘画,凝聚全市社科理论界的智慧力量,为宁波在奋进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上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根据《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即日起组织开展“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研究阐释”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掌握精髓要领,结合宁波实际开展扎实研究。突出思想性和政治性,强化引领力和传播力,广泛凝聚共识、贡献社科力量。
二、参考选题
1.“十五五”时期宁波创新招商引资模式的对策研究
2.“十五五”时期实体经济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路径研究及对宁波的启示
3.“十五五”时期宁波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的路径研究
4.“十五五”时期宁波推动投资于物与投资于人紧密结合的对策研究
5.“十五五”时期宁波创新可持续城市更新体制机制的对策研究
6.“十五五”时期宁波面向常住人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对策研究
7.“十五五”时期宁波以文旅深度融合培育消费新场景研究
8.“十五五”时期宁波提升文旅产业支柱产业地位的对策研究
9.“十五五”时期宁波人口结构变化对经济发展、社会治理的影响研究
10.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努力让人们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研究
11.完善宁波促进消费提质扩容的制度机制研究
12.打造全国统一大市场“宁波样板”先行市研究
13.深化“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协同机制研究
14.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机制研究
15.文化赋能宁波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机制研究
16.促进人才教育科技一体发展体制机制创新研究
17.推进宁波文化国际传播建设机制研究
18.科技赋能新质生产力创新机制研究
也可自拟选题申报,择优立项。
三、申报对象
宁波市内高校、党校和相关社科研究机构及其团队。本专项课题须通过所在单位申报,不接受个人申请。
1.申报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宁波市规划课题各项管理规定;在相关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国内(外)相关研究领域前瞻性。
2.申报者必须坚持契合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和成果导向,在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基础上,可根据参考选题,结合宁波实际发展需要,自拟题目进行申报。
3.负责人所承担的市社科规划课题未完成的,本年度获得市社科规划申报类课题立项的,或尚在申报资格限制期内的,不参与本次专项课题申报。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本次专项的其中1个项目。
四、申报办法
1.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宁波市社科科研管理信息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登录宁波社科网主页(http://www.nbssa.org.cn/),从右侧功能区中的“宁波市社科科研管理信息系统”入口进入。
2.请各学院科研秘书于11月24日11:00前,提交纸质《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专项)申报表》《课题设计论证活页》各2份。纸质申报表、活页一律使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逾期不再受理。
五、课题管理
1.课题性质:本专项课题性质为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按照《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2.成果要求:课题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完成,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不少于15000字)+决策建议稿(约4000字)或研究报告(不少于15000字)+论文。决策建议稿应简要叙述该成果最有价值、最能引起学界或领导关注的主要观点及其论证。鼓励在重要报刊(“三报一刊”、《浙江日报》理论版等)上刊发相关成果。
3.经费资助:每项经费1.5万元,在立项签订协议后及结项后分两次拨付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决策建议稿获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的,按照《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增拨0.5或1万元;相关成果(课题负责人为第一作者)刊发在“三报一刊”的增拨2万元,刊发在《浙江日报》理论版的增拨1万元。上述增拨金额可累加计算。
网上申报技术支持:李老师;联系电话:13780017263;
联系人:陈碧娥(2907),徐侠民(2075)
科研处
202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