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二级学院、研究院:
根据《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管理办法(2023修订)》(甬哲社科办〔2023〕20号)和市社科院通知要求,现开展第六轮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建设期满考核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我校获批的第六轮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
二、考核时间
2025年11月28日至2025年12月15日,考核系统将于2025年11月28日开通。
三、考核方式
采取“基础+绩效”的考核方式,基础考核需要提交单位或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盖章认可的纸质基地自查报告和支撑材料(参考附件1、附件2),绩效考核采取线上填报。
四、考核内容
基地自查报告从基地课题完成情况、《社科成果专报》提交刊发情况、标注基地名称的研究成果、承办和参加学术活动情况、完成社科联委派临时性研究任务情况、向宁波社科公众号供稿情况、信息报送以及基地联基层调研报告提交情况进行总结。
绩效考核部分从政策影响力、学术影响力、社会影响力、 国际影响力、智库成长力五个维度的绩效评价指标进行考核。
五、线上填报指南
1.基地成员注册。各研究基地成员进入宁波社科网,点击右侧功能区“宁波市社科科研管理信息系统”,或通过http://nbskky.org.cn/bpmoa/login-apply进入系统,注册填写个人研究信息及标注基地名称的相关成果。账号和密码注册使用详情见附件:社科管理信息系统使用手册(附件3)。
2.填写。研究基地负责人点击平台上的“考核”进行填报。涉密证明材料不得上传,另行纸质报送。
3.提交。请各研究基地负责人完成考核内容填写后,于2025年12月15日前纸质版统一报送至学校科研管理部门,一式两份,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统一报送市社科院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碧娥(2907),徐侠民(2075)
科研处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