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为深入贯彻省“十五五”发展规划,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快建设创新浙江,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决策部署,培育科技型企业家队伍,省科协等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2026浙江省科技型企业家选育工作的通知》(附件1)。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科技型企业家候选人应为科技型企业负责人(创始人、实控人、董事长、总经理),其中青年科技型企业家候选人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候选人包含本校人员及校友。
二、申报基本条件
每人限申报“浙江省科技型企业家候选人”或“浙江省青年科技型企业家候选人”中的一项。来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关联公司及子公司的人员可参与申报,分公司人员不纳入申报范围。2025年已入选100名浙江省科技型企业家或100名浙江省青年科技型企业家的,经本人同意并重新报送材料,可不占推荐名额,直接进入“专家评审”环节,参加10名浙江省科学企业家、10名浙江省青年科学企业家的遴选。
三、推荐限额
我校科技型企业家候选人和青年科技型企业家候选人推荐名额共计2人。
四、申报材料要求
1.科技型企业家候选人填写《2026 年浙江省科技型企业家候选人推荐表》(附件2)和《2026年浙江省科技型企业家候选人汇总表》(附件3)
2. 青年科技型企业家候选人填写《2026年浙江省青年科技型企业家候选人推荐表》(附件4)和《2026年浙江省青年科技型企业家候选人汇总表》(附件5)
3.申报材料电子版于2026年4 月1日前报送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五、请各有关单位广泛宣传,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校内人员及校友申报。
六、未尽事宜详见附件1。
联系人:联系人:章玉婷(2303),王峰(2075)。
科研处
2026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