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由浙江万里学院法经济学研究中心主办,浙江省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指导的《浙江省河长制规定(草案)》征求专家修改意见研讨会在浙江万里学院法学院如期举行。应邀到会的专家有浙江省人大法工委主任丁祖年﹑省人大经济法规处处长吴恩玉和经济法规处干部龚剑涧﹑宁波市人大法工委副主任肖子策﹑宁波市政府法制办备案审查处处长叶新火﹑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博导巩固副教授﹑宁波大学人文社科处处长钭晓东教授﹑浙江海洋大学经管学院院长全永波教授﹑浙江万里学院法学院院长助理孙祥生博士﹑宁波诺丁汉大学博士闫小晗等共10余人,研讨会由浙江万里学院法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易凌教授主持。
简短的开幕式由浙江万里学院闫国庆副校长致欢迎辞, 接着省人大法工委主任丁祖年就河长制立法问题作了指导性讲话,丁主任认为,他赞赏这种针对法规草案﹑针对问题开展深入探讨的研讨会,而不是那种从理论来到理论去的务虚会议, 他认为这种由立法专家邀请人大立法人员及专家共同参与研讨法规(草案)修改的形式开创了专家参与立法的新模式,这种模式具有示范作用,值得推广。
应邀到会的专家们在研讨中集思广益,畅所欲言,就草案的名称﹑河长制的基本原则﹑河长制工作机构﹑河长的设置和职责﹑河长巡查﹑河长巡查发现问题的处理、河长的约谈、考核以及河长的履职保障等问题发表了许多真知灼见,针对河长制规定(草案)条款提出了不少富有建设性的修改完善意见,会后将及时汇总专家意见上报供省人大立法参考,此模式也受到与会专家的高度认可,硏讨会取得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