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11日至14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驻中国办事处联合主办,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和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协办,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全国检察机关未成年被害人保护与救济研修班”在宁波市鄞州区东钱湖恒元酒店举行,旨在通过集中学习和交流研讨,推动各地健全完善未成年被害人关爱救助机制,提升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实施综合保护的能力。最高检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联合国儿基会驻中国办事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未检部门代表等140余人参加研修班。开模式上宁波市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陈奕君,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驻中国办事处处长Ron Pouwels,最高检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主任郑新俭、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汪瀚先后致辞。浙江省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汪瀚和最高检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主任郑新俭共同为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新实践基地(浙江宁波鄞州区院)揭牌。宁波市鄞州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吕益军作了鄞州区院未成年被害人保护的经验介绍。浙江省院组织全体培训人员参观考察了鄞州区院“一站式”未成年人保护站和鄞州区院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
研修班分为专题讲座和主题研讨会两个部分。
专题讲座包括:一是爱尔兰国立考克大学商法学院院长、教授Ursula kilkelly作了题为《儿童友好型司法与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的讲座,四川省第四人民医院临床心理科主任袁茵作了《未成年被害人心理干预》的讲座,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副部长、上海政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院长姚建龙教授作了《未成年被害人若干理论和实践问题》的讲座。
主题研讨会分为六个单元:一、未成年被害人保护与救助的理论问题;二、未成年被害人特殊办案机制;三、未成年被害人保护救助机制;四、未成年被害人保护与救助的社会支持;五、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困境儿童的保护与救济。
法学院丁寰翔老师作为特邀专家参加了本次会议,在主题研讨会上作了《未成年被害人保护专业司法社工建设思考》的发言,获得了良好评价,同时通过参会获得了我国未成年被害人保护与救济的丰富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