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开发布文化研究工程重大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袁茂发布时间:2022-09-03浏览次数:63


各二级学院及有关单位:

经宁波市社科院(市社科联)党组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发布宁波文化研究工程重大项目,具体如下:

一、发布背景

宁波文化研究工程是繁荣宁波哲学社会科学的有效载体,也是事关宁波文化强市建设的重大学术工程。浙江省第十五次党代会要求,深化文化研究工程,高水平建设社科强省。宁波市委要求加快打造文化研究工程2.0版,在原有基础上加大投入力度,全面提升文化研究的质量和水平。

为深入贯彻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和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打造系列化、标志性重大成果,统筹推进宁波地域文化的系统性建构,特公开发布一批重大研究项目。

二、课题名称

此次发布10项重大项目。项目研究内容、经费及成果要求详见附件。

1.“八八战略”在宁波的实践研究

2.建设全国文明典范之都研究

3.宁波城市人文精神研究

4.翠屏山中央公园文旅融合发展研究

5.构建新时代宁波城市文化空间研究

6.阳明文化“四中心”建设研究

7.宁波海丝“活化石”研究

8.天一阁馆藏名著研究

9.东钱湖宋韵文化圈建设研究

10.世界“宁波帮”人士参与宁波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建设研究

三、申报人条件

1.申报人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此前主持过省部级以上课题者优先。

2.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且不能参与本次申报的其他项目。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所负责的宁波文化研究工程项目和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其他科研项目尚未按期完成的。

2)所负责的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各类项目被撤项未满两年者。

四、项目管理

1.通过评审立项的宁波文化研究工程项目列入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按照《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管理。

2.申报项目经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核,市社科院(市社科联)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后予以立项,并签订协议书。

3.经费管理:

每个项目资助经费30万元(含出版费用,由作者自行联系出版社,必须为一级出版社),著作原则上不少于25万字(版面字数),研究报告原则上不少于5万字,决策建议稿须刊发在《社科成果专报》上。经费分两次拨付:立项协议签订后,拨付50%经费;项目完成并结题(专著出版)后,拨付剩余50%经费。

五、申报办法

1.须按公告研究选题进行申报,不接受自选选题。

2.本次项目采取网络申报方式,宁波市社科科研管理信息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登录宁波社科网主页(http://www.nbssa.org.cn/),从右侧功能区中的“宁波市社科科研管理信息系统”入口进入。截止920日。

3.2022920日前,请各学院科研秘书统一将电子版和纸质版申报材料交至科研处。纸质申报材料包括:《宁波文化研究工程项目申报表》《项目设计论证(活页)》各2份,汇总表1份。纸质申报表、活页一律使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书稿用A4纸打印。

联系人:徐凯莉,刘美玲(88222075

网上申报技术支持联系人:皇甫霆,15728045708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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